4月17日,北京市医保局印发《北京市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4年)》(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提出,措施包括着力提升创新医药临床研究质效。推广合同示范文本,建立临床试验信息平台,实施全流程、全覆盖监测并建立白皮书发布机制,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评价和激励,将临床试验启动整体用时压缩至28周以内,并持续加速。
《措施》要求,助力加速创新药械审评审批,推动实施“药品补充申请审评时限从200日压缩至60日、药品临床试验审批时限从60日压缩至30日”的国家创新试点。
《措施》称,大力促进医药贸易便利化,争取国家相关部门支持,在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建立罕见病药品保障先行区,实施罕见病药品“白名单”制度(罕见病药品、试点医疗机构、进口药品经营企业三个“白名单”),打通一次审批、多次进口、多家医疗机构使用的绿色通道,2024年力争推动10个品种全环节打通落地。
《措施》提出,加力促进创新医药临床应用,对创新技术项目优先启动统一定价论证程序,同步研究纳入医保支付。优化药品阳光采购挂网流程,完善创新医疗药械绿色通道机制,实现快速挂网。对已批准设立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疗机构可随时备案并开展应用。
《措施》强调,强化创新医药企业投融资支持,引导金融体系为初创期创新医药企业提供创业投资、担保增信,推动更多资金投早、投小。综合运用知识产权和股权质押融资、研发贷、供应链金融等产品,推动成长期创新医药企业扩大生产、创新研发、成果转化。优化传统信贷、跨境投融资、投行并购等综合业务,提升成熟期创新医药企业金融服务适配性。相关银行发放贷款、贴现符合“京创融”、“京创通”政策要求的,优先给予支持。。
《措施》还提出,努力拓展创新医药支付渠道,鼓励医疗健康数据赋能创新等。
此次实施办法更好借鉴国际经验并兼顾中国国情,有望激励全球新药更早在中国上市,鼓励药企拓展新适应证,引导国内仿制药企填补国内临床应用空白。
中国的生物科技公司要直面全球竞争,还需要在资本、政策与产业环境等诸多方面破解难题。
一方面要呼吁耐心资本;另一方面,需要支付端改革。
创新药的融资和商业化进度值得关注,而在这背后最根本的仍然是药物本身的临床价值和企业的创新能力。
“AI医疗短期内的快速上涨,可能更多是由于资金在AI领域对于低估值细分行业的追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