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中国政府网刊发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答复网民关于“完善信贷资金监管等政策,激发民营企业活力”的建议,回应了“出台个人破产法”等建议。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表示,关于个人破产问题,金融监管总局将积极配合立法机关对个人破产是否入法、入法的现实需要和积极作用、时机是否合适、支撑条件是否具备等问题开展研究论证。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答网民关于“完善信贷资金监管等政策,激发民营企业活力”的建议
来自山东济南的网民“宁先生”说:当前民营企业就业经营困难,订单减少,资金压力加大,创新内生动力不足。建议:1.在法律层面完善连带责任担保制度,强化银行对企业信贷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民营企业家子女如果未参与企业经营、没有在企业获益,银行放贷时不能要求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反之企业家子女就需要承担责任。2.出台个人破产法,为诚信债务人提供经济再生的机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回复:
您好。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金融监管总局将认真研究,在工作中吸收采纳,不断改进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对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2023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从持续加大信贷资源投入等方面提出25条举措。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严格落实通知要求,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改善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首贷、信用贷支持力度,强化科技赋能,开发适合民营企业的信用类融资产品,持续扩大信用贷款规模。对您反映的企业家子女连带责任担保现象,经调研了解,从银行信贷管理角度看有一定的客观合理性,相关问题的解决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包括大力提升社会整体诚信水平、民营企业切实加强公司治理和规范财务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改进信贷和风控技术等。关于个人破产问题,金融监管总局将积极配合立法机关对个人破产是否入法、入法的现实需要和积极作用、时机是否合适、支撑条件是否具备等问题开展研究论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普惠金融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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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股票、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等服务科技创新功能,加强对科技型企业跨境融资的政策支持。
金融消费者、投资者反映的信访、举报事项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各自法定职责和监管权限分别接收办理。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持续优化保险资金运用的规则,研究提高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集中度的比例上限。
证券业机构总资产为14.05万亿元,同比增长2.5%;保险业机构总资产为32.86万亿元,同比增长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