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中国证监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结合首发企业现场检查工作实际,一是将《清单》附件所列抽查事项第1项“首发企业检查”的抽查比例由“随机抽签的比例为5%”修改为“随机抽签的比例为20%”。
二是将《清单》附件所列抽查事项第1项“首发企业检查”的抽查依据由“《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8号公布,证监会令第137号、第170号修订)第六十二条”修改为“《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8号公布,证监会令第137号、第170号、第207号修订)第六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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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从快惩治违规减持,特别是绕道减持、变相减持等扰乱资本市场秩序的行为。集中力量打击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严重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违法行为,重拳整治非法荐股、非法代理维权等违法活动,维护健康的市场生态。
最高人民法院和证监会将联合发布《关于严格公正执法司法 服务保障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强化对资本市场相关行为的监管,切实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优化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收费模式;强化基金公司与投资者的利益绑定;提升行业服务投资者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