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下称“立法工作计划”)8日正式对外公布,民营经济促进法被列入立法工作计划。
2023年12月1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6次委员长会议原则通过立法工作计划,作为工作预安排。4月1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委员长会议正式调整通过了立法工作计划。
按照立法工作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继续审议16件法律案,包括关税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金融稳定法、增值税法等。今年初次审议23件法律案,包括能源法、民营经济促进法、企业破产法(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会计法(修订)、反洗钱法(修订)等。
近段时间,民营经济立法话题颇受外界关注,相关部门也接连释放立法推进信号。
1月9日,国家发改委民营经济发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加快推进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进程,着力构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和制度保障体系,使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杜绝选择性执法和让企业“自证清白”式监管,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稳定预期。
2月21日,司法部、国家发改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同组织召开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座谈会,听取民营企业代表和专家学者对立法的意见建议。
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贺荣强调,民营经济促进法起草工作已经启动,要坚持开门纳言、汇集众智,广泛听取意见,遵守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效,凝聚各方共识和力量,制定一部务实、管用、操作性强的法律,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更好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报告明确,防范不当立案、选择性执法司法、趋利性执法司法或地方司法保护。避免超权限、超范围、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
修订草案为进一步发挥科学技术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的作用,将有关加强现代技术手段应用、应急科学和核心技术研究等内容集中加以规定
这些杂音的存在也提醒着相关部门,任何措施出台都需要认真考量、深思熟虑,不给这些杂音提供滋生的土壤和传播时间、空间。
一是完善管理体制,明确中央金融工作领导机构职责。二是完善草案关于金融监管和金融风险防范处置相关规定。三是做好与其他金融法律的衔接。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将审议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草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国境卫生检疫法修订草案、会计法修正草案、金融稳定法草案、学前教育法草案、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等法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