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调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指导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时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
通知提出,要指导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做好存量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政策衔接,对贷款期限在1年及1年以内的,应实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对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应于下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
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调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更好满足居民住房需求,我部积极推动下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进一步减轻缴存人还贷支出负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指导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时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
二、做好存量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衔接
指导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GB/T 51267-2017),做好存量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政策衔接,对贷款期限在1年及1年以内的,应实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对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应于下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上述要求同步做好相关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4年5月17日
该通知自2024年7月11日起施行。此前已经受理(以录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为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仍按照原政策执行。
7月8日晚,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7月9日至17日。
安徽省决定自即日起,调整省直缴存单位职工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9795元,月缴存额上限单位和个人分别为3575元。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广州住房公积金数字人民币业务总交易额突破5000万元,总办理量近2.4万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