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国家医保局获悉,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结合2024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管理工作重点,国家医保局研究起草了《2024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及《2024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包括2024年药品目录调整范围和相关工作程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综合考虑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功能定位、药品临床需求、基金承受能力,2024年药品目录调整,目录外西药和中成药,需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且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目录外药品,可以申报参加2024年药品目录调整。
1、2019年1月1日(含,下同)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药品。
2、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适应证或功能主治发生重大变化,且针对此次变更获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
3、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的药品。
4、纳入鼓励仿制药品目录或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且于2024年6月30日前,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药品。
5、2024年6月30日前,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罕见病治疗药品。
此外,续约和竞价沿用去年规则,将与定稿后的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后续一并公布。
特朗普政府宣布的一系列关税壁垒会使美国平均关税税率达到17.3%,为1935年以来最高水平。
55个拟采购品种中,平均每个品种有15家企业,有3个品种的企业超过40家,企业数最多的达45家。
第十一批药品集采竞争格局显现 国家医保局提示投标企业科学核算成本、理性报价
集采是治理价格虚高的有效途径。近期,第11批集采工作已经启动,坚持“稳临床、保质量、防围标、反内卷”的原则,研究优化了具体的采购规则。
未来医保的价值购买,如医保目录准入等,不再单纯看创新药在上市时提供的实验室材料和数据,更看重它在实际环境中的真实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