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决定自即日起,调整省直缴存单位职工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具体如下: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合肥市统计局公布的2023年度合肥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19182元。
2024年度,省直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2023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工资总额依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计算。调整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9795元,月缴存额上限单位和个人分别为3575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合肥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2060元(如有调整,待有关部门公布后另行通知)。执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工作自即日起至9月30日集中办理。在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年度基数调整手续。
单位申报业务时统一填写职工月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单位月缴存额和个人月缴存额的合计数确定。具体计算方法为:
单位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舍角到元)
个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舍角到元)
合计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
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确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并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在调整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时,应当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个人各5%—12%,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有调整,原则上一年申请调整1次。缴存比例降低的单位,应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表决通过。
《方案》提出,深圳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除了更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去年全国住房公积金“年报”当中还有一个亮点,就是住房公积金对于租房提取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提升,全国共有2200多万人提取了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
购买保障性住房的缴存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等购房款,提取累计不超过购房款;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提取与贷款金额累计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
利差已处历史低位。
深圳: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