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底,成都市福鑫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福鑫公司”)的高管赵志刚等人,将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递交给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重庆市一中院”),被执行人,则是曾经与其签订长达60年《合伙经营协议》的重庆市北碚殡仪馆。
此前,在与北碚殡仪馆签订一份长达60年的《合伙经营协议》后,赵志刚等人原本以为,这家每年营收三四千万元的殡仪馆,会在未来几十年,持续不断为福鑫公司带来丰厚利润。
如今,一场围绕北碚殡仪馆收益权最终权属的纷争,却将赵志刚及其所在的福鑫公司,与北碚区民政局、北碚殡仪馆的矛盾公开化。
伴随着双方的纠纷不断深入,一个早已在殡葬界隐行多年,却并不为公众熟知的殡仪馆商业化内幕,也渐渐明晰起来。
重庆市北碚区民政局的资料显示,北碚殡仪馆是隶属于该局的差额事业单位,提供殡仪服务,殡葬礼仪服务、遗体火化、骨灰安放服务、丧葬用品服务。
60年合作协议,15年后现矛盾
其中的缘由,源于双方先后签订的合同与协议。
一份由福鑫公司与重庆三运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三运公司”)、北碚殡仪馆、北碚民政局共同签订的《北碚区殡仪馆合伙资产份额转让合同》(下称“转让合同”)显示,2001年6月6日,北碚殡仪馆曾与三运公司签订过《北碚殡仪馆与三运公司共同投资运营北碚殡仪馆合同书》,其中约定,双方共同出资迁建、经营北碚殡仪馆,投资经营管理期限为66年,从2001年6月6日至2067年6月6日止;投资比例为北碚殡仪馆30%、三运公司70%。北碚民政局作为鉴证方在该合同尾部签章确认。
之后,由于北碚殡仪馆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亏损,三运公司决定将其持有的北碚殡仪馆的合伙资产份额转卖给福鑫公司。
2007年,福鑫公司与三运公司、北碚殡仪馆、北碚民政局共同签订上述转让合同,北碚区殡仪馆管理委员会则通过决议,同意三运公司以公开方式,将其在北碚区殡仪馆中的合伙财产份额,对外打包转让给福鑫公司,北碚殡仪馆放弃优先购买权。北碚民政局再次作为鉴证方在合同尾部签章确认。
随后的2008年,福鑫公司(乙方)与北碚殡仪馆(甲方)、北碚民政局(丙方)签订新的《合伙经营协议》,协议称,北碚殡仪馆为政府公益事业单位,隶属于北碚区民政局。北碚殡仪馆建设为整体项目,修建中的天赋陵园(公墓)是其中项目之一;北碚殡仪馆由甲、乙双方共同经营管理,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双方按投资比例共负责任,共担风险,共享利益,其中,福鑫公司占北碚殡仪馆的合伙资产份额为62.14%,北碚殡仪馆为37.86%。甲、乙双方共同经营管理北碚殡仪馆至2067年6月6日止。
协议约定,甲、乙双方共同成立北碚殡仪馆管理委员会,负责经营管理。管委会由七人组成,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二人,委员四人。甲方三人,乙方四人。福鑫公司的员工出任主任、副馆长、出纳;北碚殡仪馆的职工则出任副主任、馆长、会计。馆长、副馆长由管委会提名,民政局发文任命。甲、乙双方因经营管理中出现的争议,由北碚区民政局协调。
赵志刚于2019年开始担任北碚殡仪馆管理委员会主任,他同时还是福鑫公司的高管。
据赵志刚介绍,最初,由于北碚殡仪馆地处郊区,位置较为偏僻,导致经营出现亏损。后来,伴随着重庆市开始建设两江新区,地处两江新区辐射范围的北碚殡仪馆,周边也开始不断建成新小区。伴随着周边入住人口的增加,以及天赋陵园的公墓开始对外销售,北碚殡仪馆也扭亏为盈,每年的营收逐渐增至三四千万元,刨除各项运营成本后,净利润有七八百万元。
以福鑫公司的持有北碚殡仪馆合伙资产份额62.14%计算,其平均每年都能分红四五百万元。
赵志刚说,对福鑫公司这样一个民营企业而言,北碚殡仪馆对应的殡葬市场,是一个刚性需求,而且,北碚殡仪馆又是北碚区唯一的一个殡仪馆,还同时经营该区唯一的一个经营性公墓(即上文提及的天赋陵园),每年几千万的营收相对稳定。
而且,相对于上述经营协议中约定的2067年6月6日的合作终止期限,福鑫公司能从北碚殡仪馆获得的收益期,还有40多年。
也因此,在福鑫公司一些高管看来,北碚殡仪馆(资产份额)是一笔值得拥有的优质资产。
赵志刚告诉第一财经,从2007年福鑫公司与北碚殡仪馆签订协议算起,虽然最初几年北碚殡仪馆的经营出现亏损,但10多年来,福鑫公司仍获得了4017.84万元的分红收入。
不过,伴随着2022年4月13日,北碚殡仪馆向福鑫公司发出的一份关于解除《北碚殡仪馆合伙经营协议书》及补充协议的通知书(下称“解约通知”),双方由10多年的合作伙伴,转而成为纠纷与矛盾的对手。
在这份解约通知中,北碚殡仪馆给出的解约理由是,虽然双方合伙经营以来,对于常规的经营事宜基本能达成一致,基本维持了北碚殡仪馆的运营。但福鑫公司在近年来的经营管理活动中,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在税金的缴纳、贷款的偿还、陵园墓位销售模式的设立、设施设备的更新升级、经营款项的分配、社会公益服务的承担、安全管理等方面违背了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了双方签订的《合伙经营协议书》的约定。
“自你公司收到本通知之日起,解除双方于2008年6月19日签订的《北碚殡仪馆合伙经营协议书》和2015年11月23日签订的《补充协议》,解散经营管理委员会,全面收回对殡仪馆的经营权。”北碚殡仪馆在上述解约通知中还要求,福鑫公司应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退还已分配领取的款项4017.84万元。
之后,福鑫公司的派出代表赵志刚等人被“请出”办公室,并失去对北碚殡仪馆的实际控制权与参与管理权。
“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心有不甘的福鑫公司,随后以对方的解除理由不能成立,缺乏法律依据和合同依据,不符合事实情况,拒绝解除双方签订的协议与补充协议。
福鑫公司又拿出一份该公司高管与时任北碚民政局领导的谈话录音,指控北碚殡仪馆的真实解约原因是,北碚区一些领导认为,北碚殡仪馆与福鑫公司的合伙,有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
记者也在重庆市高院的二审判决书中发现,这份谈话录音虽然曾被北碚殡仪馆质疑,但重庆市高院认为,时任北碚民政局领导与成都福鑫公司的谈话属其履职行为,不属于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该谈话录音具有合法性,故本院对录音资料予以采信。”
对于福鑫公司提及的“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北碚区委第一巡察组曾在2019年6月10日至7月31日对北碚殡仪馆进行延伸巡察时,同样发现了其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巡察组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条“国有独资企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的规定,北碚殡仪馆作为政府公益性事业单位,不能作为普通合伙人。截至目前,殡仪馆合伙经营未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依法登记,同时北碚殡仪馆和企业进行合伙经营,根据无限连带责任的规定,可能给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福鑫公司一位高管则告诉记者,所谓的“国有资产流失”,其中一个指向是指北碚殡仪馆旗下的天赋陵园的公墓销售。
公开资料显示,天赋陵园是一个由北碚区民政局主管的经营性生态陵园,占地50亩,位于北碚殡仪馆内,公墓的对外销售价格,则从12800元至数万元不等。
赵志刚说,当年,为了促进天赋陵园内的公墓销售,北碚殡仪馆曾以销售代理、业绩提成等方式,给予完成公墓销售的合作机构或个人不同金额的奖励。
在一份“北碚天赋陵园业务费用表”上,记者注意到,其中一个售价为35000元的公墓,业务费用为2800元,另一个售价为52800元的公墓,业务费用则为4220元。
另一个指向,则很大可能是在与福鑫公司的“合伙”中,相对于福鑫公司每年能分红四五百万元而言,持有合伙份额37.86%的北碚殡仪馆,每年能获得分红仅有两三百万元。这一数据,如果再与各地目前被拍卖的殡仪馆特许经营权动辄作价上亿元相比,更是九牛一毛了。
以同属重庆市的梁平区殡仪馆为例,2023年11月底,梁平区殡仪馆公开对外拍卖殡葬服务经营权,经营权期限为30年,起拍价则为6.17亿元。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殡仪馆殡仪中心殡仪延伸服务的30年特许经营权,则对外拍出了1.3465亿元的价格。
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殡葬服务的20年特许经营权,则被当地一家后勤服务管理公司以2亿元左右的价格中标。
对于双方围绕公墓销售的争议,重庆市高院在二审判决书中称,虽然北碚殡仪馆的代表对福鑫公司提出的代理销售模式表示不同意,但该销售模式不意味着不利于北碚殡仪馆履行社会服务职能。
最终,重庆市高院作出终审判决称,北碚殡仪馆提供的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福鑫公司存在根本违约行为,北碚殡仪馆无权行使法定解除权,其《解除通知》不发生解除合伙合同的效力。成都福鑫公司请求确认《解除通知》不生效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
随后,双方又围绕北碚殡仪馆的实际控制权,展开争夺。
福鑫公司以终审判决已生效为由,向重庆市一中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要求被执行人北碚殡仪馆继续履行《北碚殡仪馆合伙经营协议书》及《重庆市北碚殡仪馆合伙经营补充协议》。
北碚殡仪馆则以未接到上级通知为由,拒绝福鑫公司入场。
第一财经先后联系北碚区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以及北碚殡仪馆馆长等人,希望就相关问题进行采访,截止发稿,对方仍未回复。
(文中赵志刚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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