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长沙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收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征集通告。
根据通告,长沙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将向长沙市相应行政区域内征集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征集期限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
房源征集范围为长沙市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行政区域内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项目。
房源条件包括:位置合适。处于交通便利、配套设施较为齐全的区位,贴近区域发展核心片区,具备产业基础、发展优势;户型面积合适。原则上项目(房源)主力户型面积应满足长沙市保障性住房户型、面积(120平方米以下)要求;生活便利。周边交通便利,临近地铁口、公交站,具备基础设施、生活配套相对完善等宜居条件;手续齐全。拟收购项目须房源权属清晰可交易,四证齐全,保证项目的合法合规性,满足金融机构的贷款要求。
住建部部长:继续打好保交房攻坚战,坚决稳住楼市
当前的新房市场正在逐步走出低谷,若稳市场政策能够持续发力,核心城市房价有望全面趋稳止跌。
2024年新房市场经历了一场“强势迭代”。
有观点认为,收购商品住宅项目用作保障性住房,可能要等房价止跌回稳趋势出现以后,交易案例才会明显增加。
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或者第二套改善性自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20%,组合贷款同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