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鲍炳章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鲍炳章及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至2024年,被告人鲍炳章利用担任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汇区副区长、区长、区委书记,上海虹桥国际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实际或承诺为他人及相关单位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项目合作、房屋租赁、征收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相关个人和单位给予的原始股预期收益、本外币现金、购物卡、金条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401万余元(以下所涉币种相同)。
2016年下半年,时任徐汇区区委书记兼徐汇滨江地区综合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征收补偿整体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被告人鲍炳章,受相关公司负责人的请托,违规将该公司列为土地收储补偿主体,违反徐汇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则,造成国有资产损失1.56亿余元,并擅自决定给予该公司额外补偿费0.8亿余元。其间,鲍炳章收受该公司给予的钱款。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鲍炳章的行为应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且数罪并罚。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对本案起诉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并表示认罪认罚,辩护人主要针对被告人部分犯罪事实、量刑情节发表了相应意见。
20余名社会公众旁听了庭审。合议庭将在评议后依法对本案择期宣判。
被告人刘跃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融资借款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1亿余元。
被告人陈晏利用担任贵州省铜仁市副市长,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铜仁市市长,贵阳市副市长、市长,贵州省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捍东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李吉平的刑事责任。
2011年至2023年,被告人钟自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56万余元。2019年,钟自然将机密级文件交予不应知悉者阅看并保管,情节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