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开展佛山市再交易住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
根据通知,为更好地服务缴存职工购房安居,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购房需求的作用,降低不动产交易成本,佛山市决定于2024年9月1日起开展再交易住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当地镇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目前当地医疗资源是足够的。
《方案》提出,深圳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除了更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去年全国住房公积金“年报”当中还有一个亮点,就是住房公积金对于租房提取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提升,全国共有2200多万人提取了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
购买保障性住房的缴存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等购房款,提取累计不超过购房款;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提取与贷款金额累计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
利差已处历史低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