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对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给予三年不接受提交的债券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或者挂牌转让申请文件的处分。
二、对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实际控制人许家印、控股股东中国恒大集团时任董事局副主席兼总裁夏海钧给予公开认定终身不适合担任债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对控股股东中国恒大集团时任财务总监潘大荣、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时任副总裁兼财务中心总经理潘翰翎给予公开认定十年不适合担任债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上述人员在认定期间内,除不得继续担任原债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担任其他债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三、对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四、对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实际控制人许家印、时任副总裁兼财务中心总经理潘翰翎、时任总裁柯鹏及甄立涛,时任总裁助理兼副总裁兼财务中心总经理钱程、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赵长龙,控股股东中国恒大集团时任董事局副主席兼总裁夏海钧、时任财务总监潘大荣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第一财经每日精选最热门大公司动态,点击「听新闻」,一键收听。
“四大”会计所排名生变
对普华永道给予暂停经营业务6个月的处罚,将会对其声誉和客户的保存带来较严重不利影响
近年来恶性财务造假等会计违法行为频发,严重损害公共利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究其原因,财务造假的违法成本过低是重要影响因素之一。
许家印前妻丁玉梅也被纳入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