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创设“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下称‘SFISF’)”,支持符合条件的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以债券、股票ETF、沪深300成分股等资产为抵押,从人民银行换入国债、央行票据等高等级流动性资产。首期操作规模5000亿元,视情可进一步扩大操作规模。10日起,接受符合条件的证券、基金、保险公司申报。
对此,中国人寿相关负责人表示,互换便利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创设,为保险机构提供了一个高效利用存量资产的新途径,有利于保险资金“盘活存量、用好增量”,这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保险资金“周期长、稳定性高、规模大”的特点,提高保险资金中长期配置的战略定力、提升保险资金配置股票资产的能力,从而在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同时,提高保险资金获取中长期稳健回报的能力。
保险资金如何开展互换便利业务的准备工作?对此,该负责人称,对保险资金而言,互换便利工具属创新业务,作为专业机构投资者,保险资金应当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强化政策研究力度、明确政策的细则与要点、加快相关业务系统建设、及时研提相关策略储备,为相关业务开展做好充分准备,从而充分利用好互换便利政策工具,更好地发挥保险资金在资本市场压舱石稳定器作用。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要结合机构自身实际,灵活利用互换便利工具,“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提升保险资金运用效率。基金、保险、券商各类机构,特别是各家保险资管机构,要结合自身在资产负债结构、偿付能力约束、中长期配置策略、收益稳定性要求、权益配置比例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自身特点及要求的投融资策略,灵活利用互换便利工具,从而“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提升保险资金运用效率的同时,提高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两项工具也体现了中央银行维护金融稳定职能的拓展和新的探索。
截至目前,又有华福证券、国投证券、国金证券、方正证券、长城证券、国联证券、东吴证券以及红塔证券等8家券商获准参与互换便利操作。
参与机构扩容、规模扩大、质押品范围扩大、费率下降、质押登记费减半等
目前,金融机构最长可按3年期限发放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与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回购增持股票的期限基本匹配。
采用费率招标方式,20家机构参与投标,最高投标费率30bp,最低投标费率10bp,中标费率为10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