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新办14日举行的加大助企帮扶力度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市场监管总局局长罗文表示,要着力解决小微经营主体在生产经营中面临的实际困难。
小微企业是稳定经济、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联系着千家万户。在当前经济面临较大下行压力的情况下,许多企业遇到了困难,尤以中小企业(以下专指小微企业)为甚。企业的体量越小,抗风险的能力越弱。
帮扶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有多种措施,但当前紧迫和现实的是加紧清理对小微企业的欠款,制止对小微企业乱罚款,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多贷款。
清理对小微企业欠款是个老大难问题,甚至会出现清了又欠、越欠越多的恶性循环。为此,工信部今年4月就修订《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向社会征求意见,强调要坚持市场主体负责、行业规范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的原则,按照源头治理、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依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问题。同时规定了包括对拖欠方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在内的多条罚则。
在细节问题上也在查漏补缺。比如,8月底,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不得以第三方付款作为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条件;《条例》(征求意见稿)也明确,不得强制中小企业接受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不得利用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变相延长付款期限。
更为重要的是,《条例》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提出付款请求或投诉的中小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恐吓、打击报复。这是拖欠小微企业款项的重要原因,也是小微企业不敢主张权利的原因所在。
清理对小微企业欠款,要进一步完善法规政策体系建设,更为重要的是把现有的法规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乱罚款同样是困扰小微企业的大问题。10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介绍一揽子增量政策时强调,不能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同日国务院召开经济形势专家和企业家座谈会,再次强调要坚决治理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企业活力。这当然包括对小微企业的乱罚款等。
此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曾表示,实践中对一些小摊小贩、小微企业的行政处罚违反“过罚相当”原则,处以高额罚款,既不符合法律精神,不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也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甚至严重影响了当事人的生产生活,不利于他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建立对法治的信赖。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开展法律监督。
在前述新闻发布会上,司法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全面加强罚款监督,依法规范罚款的设定与实施,坚决防止以罚增收、以罚代管的行为,大力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尽快建成覆盖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行为的裁量权基准体系,有效解决执法标准不统一、不协调的问题。
数据表明,今年前8个月,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长了16.1%,新发放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同比下降了0.4个百分点。但从整体上说,小微企业仍然喊渴。
要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多贷款,就要打通小微企业融资的堵点和卡点。解决堵点和卡点的措施包括进一步完善尽职免责制度,对于基本履行了岗位职责,仅有轻微过失的银行工作人员,可以减责或者免责。现在很多银行都已经按照监管要求,细化并且完善了内部规定,免责人数和比例都有所上升。
为解决堵点问题,金融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了支持小微企业的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在企业端,可以全面了解辖内企业实际经营状况,精准帮扶;在银行端,可以疏通信息传递和资金传导的障碍。通过这个机制获得的支持资金没有中间环节,融资成本合适。希望能够有更多此类机制出台,真正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总之,稳经济的关键是企业,小微企业又是企业群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遇到的困难也更为严重,帮扶纾困的需求也更为强烈。清欠款、慎罚款、多贷款“三款”齐下符合小微企业的迫切要求,也更容易取得实际成效。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需要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环节持续完善。
金融行业对新兴行业的投入较为谨慎,以及氢金融基础建设、相关政策完善性和协调性不足等,影响了金融资源对氢能产业的投入。
引导全省金融机构加大对灾后重建的保障支持力度,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促进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大金融供给、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加快畅通资金循环,全力支持经济回升向好。
与北交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进一步畅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资本市场融资渠道;会同有关部门聚焦重点产业链,启动“一月一链”中小企业融资促进全国行活动,推动金融机构与链上中小企业开展精准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