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消息,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其他五个部门,于10月25日正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通知提出,取消居民家庭在本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南海区桂城街道、顺德区大良街道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上市交易限制年限规定,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即可上市交易。
支持城中村改造项目利用专项借款购买存量商品房用于村民安置。允许自持商品住房上市流通。结合商品住房去化周期、区域人口变化,科学规划增量优质住宅用地布局。对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允许缴存职工申请将本人尚未结清的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通知中提出九项主要措施,主要包括:
取消住房交易限制性政策
取消居民家庭在本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南海区桂城街道、顺德区大良街道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上市交易限制年限规定,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即可上市交易。
支持城中村改造与存量商品房销售相结合
支持城中村改造项目利用专项借款购买存量商品房用于村民安置。优化存量商品房收购与安置,按照一次交易的方式,符合规定的降低税费。国有企业作为改造实施主体购买存量商品房用于村民安置的,作为项目成本不予考核。
允许自持商品住房上市流通
对于因住宅用地公开交易时采取“限地价、竞自持”竞价规则产生的自持商品住房,经政府同意并核算补缴相关费用后,可转为普通商品住房上市流通。
优化规划方案调整
支持房地产企业,在不改变原规划条件的前提下,按程序调整项目未开发部分的规划设计方案,优化户型、公共服务、公共空间等,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提高居住环境品质。
优化土地供应质量改善住房供应结构
结合商品住房去化周期、区域人口变化,科学规划增量优质住宅用地布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区为单位,供需平衡把握好土地出让节奏,统筹区域好地段、高品质住宅用地供应。优化规划设计条件,建设“好房子”,满足多样化改善性需求。
优化车位配建要求和销售政策
结合城市拥车水平和城市交通发展趋势,分区域、分地段对新建商品房项目分级分类,优化细化不同类型项目车位配建标准。支持符合条件的商品车位与商品房同步销售。
加大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
对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允许缴存职工申请将本人尚未结清的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允许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业务,推进异地缴存职工在佛安居。
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按照国家工作部署,及时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公积金贷款不再区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有关税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更好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
规范房产经纪服务
房地产经纪机构要明确经纪服务内容,合理降低住房买卖经纪服务费用,鼓励按照成交价格越高、服务费率越低的原则实行分档定价,明码标价。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的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分别明确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严厉打击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收取经纪服务费的行为。
业内人士表示,多项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了购房者的置业成本,有利于持续激发购房需求的释放。
业内预计,货币化安置100万套可带动约1亿平米住宅销售。
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范围已扩大到近30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广东首笔收购存量住房用作安置房的专项借款资金已落地广州,佛山也将在近期获得购买安置房的专项借款11.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