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欧盟有关单独与相关企业进行价格承诺谈判的表态答记者问。
问:10月25日,欧委会在有关中欧举行视频会谈的新闻中表示,根据世贸组织规则,欧委会有权与参与调查的不同企业商谈价格承诺,与中国机电商会进行价格承诺谈判,并不排斥其他企业单独与欧方商谈价格承诺。请问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我们注意到上述信息。10月25日,王文涛部长与欧委会东布罗夫斯基斯执行副主席的视频会谈中,中方已明确表示,中国机电商会获得不同类型中国企业的充分授权,提出了代表行业整体立场的价格承诺方案,中欧双方已在此基础上进行多轮磋商,付出艰苦努力,取得一定进展。如欧方在与中方磋商的同时,又与部分企业单独进行价格承诺谈判,将动摇彼此信任,干扰磋商整体进程,也将给价格承诺协议的后续执行和监管增加更多行政成本。
目前,双方已开启下一阶段磋商,中方希望双方按照现有框架,在前期磋商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尽早取得实质性突破。
中欧双方技术团队围绕价格承诺解决方案开展了密集磋商。
此次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是依据中国法律、应国内产业申请,在经过公平、公正调查后,采取的正当贸易救济措施,完全符合世贸组织规则。中方有责任维护国内产业的正当诉求和合法权益。
11月2-7日,中欧技术团队在北京进行了5轮磋商。
中方认为,双方在中国机电商会代表行业提交的价格承诺方案基础上整体推进磋商,有利于维护互信,有利于加快达成共识,也有利于通过磋商解决分歧避免贸易摩擦升级。
11月4日,中方将欧盟对我电动汽车反补贴终裁措施起诉至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