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据财政部网站,财政部发布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通知提出,提高国家助学贷款额度。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6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20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5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通知称,国家助学贷款额度调整后,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以及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相应调整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
通知提出,调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国家助学贷款利率由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60个基点,调整为同期同档次LPR减70个基点。对此前已签订的参考LPR的浮动利率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承办银行可与贷款学生协商,将原合同利率调整为同期同档次LPR减70个基点。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
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国开行将加强前瞻性、前沿性业务研究,继续加大对“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建设在内的清洁能源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
职工首次、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20%。
1-11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9010亿元,同比下降0.6%。
财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在充分征求包括内外资企业、协会商会在内的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于3到5年内制定有关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组件成本比例要求,以及对特定产品的关键部件和关键工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