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15日)从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明确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范围由最初的35个超大特大城市进一步扩大到近30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
两部门在通知中明确,地级城市资金能平衡、征收补偿方案成熟的项目,均可纳入政策支持范围。按照通知要求,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范围从最初的35个超大特大城市和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的大城市,进一步扩大到了近30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
这些城市符合条件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均可以获得政策支持,例如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适用有关税费优惠政策,鼓励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提供城中村改造贷款等,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同时,通知强调,各地要推进城中村改造货币化安置。要结合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统筹考虑商品房的存量和增量,从实际出发,稳妥推进城中村改造货币化安置,城市危旧房改造可参照执行。
此前各地对“城市更新”内涵理解不一,部分地区依然存在大拆大建倾向。“意见旨在推动城市更新转变‘房地产主导’思路,破解对‘拆旧建新’的路径依赖。”
明年将加力实施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推进货币化安置,在新增100万套的基础上继续扩大城中村改造规模
这次选择在前期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基础上,再新增100万套,并通过货币化方式,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主要是考虑有些项目条件比较成熟,群众改造意愿也比较迫切,前期工作做得比较扎实。
旧改的过程显然无法一蹴而就,官方的说法是将分四期推进,“十年为期”。“旧改不是全面推进,现在是成熟一片再改造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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