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通知提出,缴存人家庭已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在拟购住房区县(自治县)无住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按首套住房标准执行。缴存人家庭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购住房的,在购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缴存人家庭已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申请将现有全市唯一住房的商业性住房贷款置换成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利率按首套住房标准执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到期时间男性延长到68岁、女性延长到63岁,或延长到缴存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
购买保障性住房的缴存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等购房款,提取累计不超过购房款;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提取与贷款金额累计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
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20.74%,这意味着有五分之一需贷款购房的温州人借力公积金实现安居梦。
利差已处历史低位。
行动方案提出:加大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力度;多措并举稳住股市;开展“人工智能+”行动,促进“人工智能+消费”等。
深圳: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