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区域

分享到微信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重庆公积金再推新政:优化“商转公”、可提取支付购房首付、延长贷款期限

第一财经 2024-11-28 14:35:06 听新闻

责编:高明妍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11月28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通知提出,缴存人家庭已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在拟购住房区县(自治县)无住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按首套住房标准执行。缴存人家庭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购住房的,在购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缴存人家庭已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申请将现有全市唯一住房的商业性住房贷款置换成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利率按首套住房标准执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到期时间男性延长到68岁、女性延长到63岁,或延长到缴存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

举报
第一财经广告合作,请点击这里
此内容为第一财经原创,著作权归第一财经所有。未经第一财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第一财经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如需获得授权请联系第一财经版权部:021-22002972或021-22002335;banquan@yicai.com。
一财最热
点击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