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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证报,12月25日,南京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南京市城市数字治理若干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继首次审议修改后,再次提交常委会审议。据介绍,作为全国首部城市数字治理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此次立法既突出城市数字治理作为新兴领域的制度前瞻性、示范性,为后续数字治理场景延伸做好制度预留,又兼顾社会治理的实际,为南京市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提供抓手。
此次审议的草案共二十七条,其中城市数字治理场景应用是重点。例如,第九条提出通过物联感知体系建设,增强城市治理韧性;第十七条提出依托“一网通管”优化市域治理,强化应用场景建设;第十九条就强化数字技术在矛盾纠纷化解领域的创新应用作了规定。同时,将城市智能运行和治理智能中枢建设与项目统筹管理机制、公共数据平台建设与公共数据资源目录管理机制进行了统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