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交所发布”公众号,12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上交所修订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专项品种公司债券指引》)。本次修订是上交所落实国家战略、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更好引导资金流向国家战略重点领域,服务好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产业企业。
此次《专项品种公司债券指引》修订完善了科创债、绿色债、乡村振兴债、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短债等专项品种融资制度。一是加强对科技创新的精准支持,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壮大。支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硬科技”企业适用优化审核措施,适当拓宽科创债科创投资类、科创孵化类发行人主体范围,完善科创债科创企业类发行人评价指标。二是增强绿色债和乡村振兴债的制度适应性和包容性。延长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置换绿色项目自有资金支出期限至12个月,支持注册在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的企业和涉农企业发行乡村振兴债主要用于支持乡村振兴相关领域。三是提高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灵活度。拓展募集资金支持中小微企业方式,允许置换债券发行前3个月内支持中小微企业的自有资金支出。四是满足优质上市公司流动资金管理需求。支持最近两年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均为A的上市公司公开发行短债。
下一步,上交所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部署,坚持守正创新、主动担当,抓好指引落地执行、做好政策宣导。后续上交所将持续优化公司债券相关制度规则,便利实体企业用好债券融资工具,提升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质效,推动交易所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
规则发布实施后,上交所将重点抓好4个方面工作,推动改革尽快落地见效。
《科创成长层指引》共12条,主要包括5方面内容。
本年度,持有型不动产ABS整体运营态势良好,资产管理水平稳固提升,已顺利实现正常分红,为投资者带来了稳健回报。
深入推进以“两创板”改革为抓手的新一轮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不断以改革优制度、增活力。
截至5月末,境外机构在中国债券市场的托管余额4.4万亿元,占中国债券市场托管余额的比重为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