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有关举措,并答记者问。
发布会上,财政部社会保障司负责人葛志昊表示,《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的出台为下一步养老服务改革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决策部署,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支持政策,深化改革创新,推动养老服务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加大投入力度。2019年—2024年,全国财政用于养老服务和老年人福利方面的支出超过5600亿元,年均增长11%。其中,中央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渠道安排资金超过1500亿元。
二是完善支持政策。一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减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收,并指导地方为养老机构因地制宜提供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另一方面,聚焦特困老年人以及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和高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支持其入住养老机构接受集中照护,或提供家庭适老化改造和居家上门服务等,切实让他们享受到质量有保障的基本养老服务。
三是深化改革创新。2021年以来,连续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累计对234个项目地区探索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予以资金支持。2024年,在59个县(市、区)启动实施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支持探索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县域养老服务体系。
下一步,财政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在以下三个方面持续发力。
一是进一步加大投入。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指导各地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大对养老服务的资金投入。同时,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扩大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养老服务供给,重点保障好特困老年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特殊老年群体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二是进一步深化改革。继续抓好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等试点工作,鼓励地方加大推进力度,大力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力争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城乡养老服务发展模式。
三是进一步提升效能。一方面,加强对养老服务领域财政资金的预算管理,强化绩效考核和财会监督,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能。另一方面,指导地方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资源配置,完善公办养老机构的管理和运营机制,不断提升全社会养老服务资源的整体效能。
深圳牢牢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的重大机遇,结合自身优势,以党建为引领,坚持机制赋能、科技赋能、商业赋能、法治赋能、金融赋能,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
杨浦、虹口、静安、浦东、徐汇、长宁、黄浦、普陀、松江、宝山、嘉定11个区的民政局及开放大学分校负责人,主会场、分会场共计1100余名学员共同参加了此次培训活动。
从长远看,我们要逐步调整宏观经济战略,打造新的产业体系,创新经济运行机制,使经济运行符合老年人增多而年轻人减少的结构性逻辑。
统筹用好现有专项资金支持银发经济重点项目,鼓励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项目争取政府投资基金支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银发经济基础设施建设。
经济政策的着力点更多转向惠民生、促消费,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