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证监会网站消息,2025年1月17日,证监会发布了《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裁量基本规则》(以下简称《裁量规则》),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规范行政裁量权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一环。将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中的原则性规定或者具有一定弹性的执法权限、裁量幅度等内容予以细化、量化,直接关系到执法标准的统一性和监管权威性,对于促进公平执法、稳定市场预期,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证券法》《期货和衍生品法》相继修订、出台,定额罚与倍数罚的幅度上限拔高,新形势下如何用足用好法律赋予的行政处罚权,是迫在眉睫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制定出台专门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则,明确行政处罚梯次,统一各执法机关裁量标准,为公平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证监会于2024年6月7日至7月7日就《裁量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通过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听取了有关方面的意见。社会各界对《裁量规则》内容总体支持,提出的修改完善意见建议,证监会逐条认真研究,合理建议均予以吸收采纳。
《裁量规则》共二十五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下一步,证监会将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法行政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统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保障执法公平透明,落实好《证券法》《行政处罚法》和《裁量规则》各项规定,尽快形成导向明确、逻辑清晰、科学完备、有效管用的行政处罚裁量体系,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维护公平正义,为建设安全、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多家上市公司因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被处罚,还有部分公司均因资金占用金额巨大且整改难度高存在退市风险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周小舟就《关于资本市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答记者问。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且应当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这也意味着将每年至少为A股新增几千亿的长期资金。第二批保险资金的长期股票投资试点将在2025年上半年落实到位,规模不低于1000亿元,后续还将逐步扩大。
对国有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绩效全面实行三年以上的长周期考核,净资产收益率当年度考核权重不高于30%,三年到五年周期指标权重不低于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