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中国结算发布关于暂免收取部分债券登记结算费用的通知。
一、自2025年5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暂免收取绿色公司债券、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不含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证券登记费、派息兑付手续费、赎回回售手续费。
二、自2025年7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继续暂免收取民营企业公司债券(不含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证券登记费、派息兑付手续费、赎回回售手续费。民营企业公司债券发行人应当向证券交易所申报企业性质。
三、自2025年7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继续暂免收取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现券交易及约定购回式交易的结算费。自2025年7月1日起,同步下调上述业务结算费收费标准,按清算金额的0.0004‰双向收取(每笔最高40元)。
明确CIPS运营机构和参与者应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运行异常和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建立备份系统,并及时做好故障处理。
医药行业短期会有成本阵痛
巴克莱的亚洲外汇和新兴市场宏观战略主管卡特查称,虽然去美元化并非新现象,但最近的相关叙事发生了变化。
上汽率先表态:不采用商业承兑汇票等结算方式
LCS合作机制下,使人民币/印尼卢比点差变窄,直接兑换与通过美元为中介兑换相比更具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