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浙江金融监管局联合印发《浙江省2025年为7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高质量完成2025年省政府确定的为7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民生实事。
目标任务:2025年,为全省70周岁(含)以上户籍老年人购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
保障对象:保障对象为浙江户籍7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以保险合同签订当日各地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户籍老年人口数为基准。
保费标准和期限:保险缴费标准不得低于20元/年/人;保险期限从保险合同签订当日起1年。
赔付项目: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是被保险人在浙江范围内因发生意外伤害产生的医疗、住院(照护)费用以及意外身故、意外伤害伤残的,将由保险公司给予赔付。
主要赔付项目包括:伤残或死亡保险金,对于老年人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残疾或死亡,给付伤残保险金或死亡保险金;医疗费用赔付,对于因意外事故产生的医疗费用,除基本医疗保险项目负担之外,自负自理部分的医疗费用按比例给予赔付;住院(照护)费用赔付,对于老年人因意外伤害所产生的住院(照护)费用,按赔付标准给予赔付。
资金保障: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统保资金由各地承担,各地财政可统筹省级现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保障70周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统保所需资金。
充分发挥中央外经贸专项资金等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撬动作用,支持游戏出海。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游戏做大做强、国际化发展。
未来两年,线上购险率有望超过线下。
到2027年,初步形成可持续发展、领跑发展格局,通用人工智能核心技术和产业应用全国领先,培育若干具有全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人工智能企业,全省规模以上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营业收入超1万亿元。
第二批选择33个试点,加快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价格体系及保障机制,为浙江省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以及延续性护理服务等,积极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全人群提供覆盖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优质护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