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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严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任何形式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第一财经 2025-04-11 17:31:23

责编:殷晴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严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任何形式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促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监管质效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严格落实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相关监管政策,严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任何形式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加强关联交易监管,防范利益输送、监管套利。强化对分支机构监管,推动提升分支机构风险防控与内控合规管理水平。密切监测附属机构业务和风险状况,加强并表监管。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提供会计审计、资产评估、信用评级、法律咨询等服务中介机构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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