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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

第一财经 2025-05-07 16:52:25 听新闻

作者:一财资讯    责编:漆辛夷

支持各地市结合产业发展和居民消费需求,探索“财政补贴+企业让利+金融赋能”模式,对大宗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进行补贴。

5月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用足用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资金分配适度向“两新”工作成效较好的地市倾斜。

继续支持汽车置换更新,扩大汽车报废更新支持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纳入报废更新补贴范围。

支持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微波炉、净水器、洗碗机、电饭煲等12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

实施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3类数码产品购新补贴。聚焦绿色、智能、适老等方向,加大对个人消费者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的物料购置补贴力度,促进智能家居消费,支持各地市结合本地实际自主确定上述产品品类。

优化补贴方式和操作流程,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支持各地市结合产业发展和居民消费需求,探索“财政补贴+企业让利+金融赋能”模式,对大宗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进行补贴。扩大消费品以旧换新主体参与范围,完善境外人士参与流程。

鼓励家电、房地产等行业龙头企业建设智能家居展厅、体验中心,推动全屋智能、适老化改造等多元场景落地。


广东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提振消费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全局和战略高度部署的重要任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方位扩大消费需求,大力提振消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居民就业增收促进行动

(一)推动工资性收入合理平稳增长。实施“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吸纳100万高校毕业生来粤就业创业。深入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2025年培训超78万人次,促进技能人才就业增收。组织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加强对大龄、残疾、较长时间失业等就业困难群体和零就业家庭帮扶。持续推进“家门口”就业服务圈建设,加强就业驿站、零工市场建设。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群体开展专项技能培训行动,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健全最低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在交通、水利等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和中小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充分挖掘项目主体工程、附属临建、工地服务保障和建后管护等环节用工潜力。强化欠薪源头治理,依法查处欠薪违法行为,确保劳动者劳有所得。2025年城镇新增就业110万人以上。

(二)拓展财产性收入渠道。鼓励上市公司推进员工持股计划。强化国企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稳定投资者回报预期。维护良好市场生态,严厉打击资本市场财务造假和上市公司股东违规减持等行为。支持个人投资者投资交易所市场政府债券。推动柜台债券业务稳步扩容增量,拓宽居民债券投资渠道。丰富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研究推动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

(三)积极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强化联农带农富农制度保障。加快完善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优化农业补贴政策体系。落实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深化农产品“12221”市场营销体系建设,推进供销公共型农产品产销对接,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行动,持续加大农业品牌培优扶强力度。发挥“海洋牧场”特色优势,打造“广东鲜品”区域公用品牌。深入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行动,探索“社村”合作试点。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林下经济、民宿经济等家庭经营项目。出台我省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用好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积极引导农民参与高需求工种培训。促进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灵活就业和返乡创业,落实农民工稳岗纾困政策。

(四)加快加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加快推进落实拖欠企业账款工作。督促国有企事业单位规范和优化支付管理制度。健全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闭环,强化对在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到位、资金拨付跟踪检查。加强审计监督,健全失信惩戒机制,构建清欠长效机制。

二、实施居民保障支持行动

(五)加大生育养育保障力度。落实好发放育儿补贴政策,简化补贴发放流程,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加大对二孩、三孩家庭的生育支持力度。指导有条件的地市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实施儿童医疗服务行动,推动全省二级、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均提供儿科服务,加大综合医院夜间儿科门(急)诊开放力度,202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儿科服务的比例达到90%以上。

(六)加强教育服务供给。提升县域基础教育教学水平,2025年推动超40所乡镇中心幼儿园构建城乡学前教育一体化管理资源共享机制,打造150个以上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牵头的幼儿园共同体,推动珠三角优质教育资源组团融入式托管15所新型城镇化试点县县中。全面落实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加大公办学位供给力度。2025年提高部分学生资助补助标准,扩大政策覆盖面,延续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

(七)提升医疗养老保障水平。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2025年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多样化护理保险产品。推动设立医疗机构免陪照护服务规范,满足多元化医疗护理服务需求。创新医养深度融合模式,2025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率超过40%,开展养老服务人员培训超5万人次。全面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户籍限制。积极推动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允许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资金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稳妥有序扩大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纳入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切实维护即时配送骑手、网约车和同城货运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权益。

(八)强化重点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实施精准化救助帮扶。提高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和关爱服务水平,2025年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城镇标准的77%,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加强完全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支持,2025年为2.5万名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免费提供健康管理、康复护理服务指导、心理支持和能力综合评估等上门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市适时向低收入困难群体发放救助金或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向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加快发展农民、城镇低收入者等群体普惠保险,推广个体工商户综合保险。

三、实施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

(九)加大“一老一小”服务供给。用足用好“两新”政策资金,加力推进交通出行、商场超市、酒店住宿、旅游景区等场所适老化改造。推动长者饭堂建设提质增效。落实广东省促进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增进老年人福祉实施方案,建设一批适老生活体验中心(店)。引导大型商超举办银发主题购物活动,设立银发消费专区。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完善养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推广应用省养老服务管理系统,依托粤省事平台提供养老服务事项。推动建立广东养老机构服务认证标准和信用体系,引进港澳社工服务标准。推进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托育服务试点工作,积极推动社区、家庭互助等托育服务新模式,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用人单位办托和托幼一体服务。完善公办托育设施建设,重点推进一批市、县级示范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不少于5.5个。

(十)擦亮“食在广东”金字招牌。发布“广东美食地图”,鼓励各地深入挖掘当地餐饮文化,培育名厨、名店、名品和美食街(城)、名镇、名村,发展夜间餐饮、休闲餐饮等特色餐饮集聚区,支持各地特色小吃品牌化连锁化发展。积极引导国内外知名餐饮品牌在省内设立首店、旗舰店。开展“跟着电影品美食”活动,支持各地、行业协会、餐饮企业及平台企业举办特色鲜明的餐饮促消费活动。加快推动预制菜产业提质增效,打造一批预制菜知名品牌。

(十一)促进“南粤家政”提质扩容。深入实施“南粤家政”工程,发挥家政基层服务站作用,大力培育家政行业技能人才。落实员工制家政企业社保补贴、吸纳就业补贴等优惠政策,培育一批家政领域龙头企业、“领跑者”企业。优化“南粤家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功能,提升家政服务线上化率,推动完善家政服务标准体系和信用体系,推行家政服务码。

(十二)扩大商旅文体融合消费。优化“线上预约”,引导旅游景区景点和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科技馆等场馆拓展服务项目,有序扩大接待规模,合理延长经营开放时间。培育壮大“+旅游”等商旅文体融合消费,支持A级景区、博物馆、美术馆等引入餐饮、演艺、研学等消费业态。继续开展广东文旅消费季惠民补贴活动,举办“跟着赛事去旅行”“跟着影视去旅行”“跟着美食去旅行”等文旅促消费活动。引导旅行社加力开发家庭专属旅游产品,鼓励景区、星级酒店等增加儿童游乐区、亲子房、亲子餐饮等设施服务。优化“一程多站”旅游线路,推广“一赛三地”文体活动举办模式。发展郊野经济,深化整县推进农文旅融合发展试点,培育壮大乡村休闲旅游。开展乡村酒店(民宿)等级划分与评定,支持企业申报创建国家等级旅游民宿和省级旅游品牌,引导旅游酒店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推动公路服务区拓展服务功能,发展“服务区+旅游”“服务区+商贸”等路衍经济。持续举办“请到广东过大年”主题活动,丰富避寒旅游特色产品。切实优化营业性演出、体育赛事和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审批流程,严格落实巡演项目首演地内容审核负责制,推行“一次审批、全国巡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适当放宽可售(发)票数量限制。抢抓承办第十五届全运会等重大体育赛事机遇,增加高品质户外运动产品和服务供给。鼓励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平台等加大高水平体育赛事直播转播力度。引入一批国际高水平赛事。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发展冰雪运动,进一步增加冰雪场地和消费产品供给,激发冰雪消费热情。

(十三)积极促进入境消费。加强对外宣传推介,打造“活力广东 时尚湾区”国际文旅品牌。持续提升通关便利化和服务保障水平,吸引港澳居民来粤消费。支持广州、深圳、珠海、汕头、江门、潮州等地市推出优质特色入境旅游线路和服务,为来粤外籍商务、医疗和机组培训人士提供签证便利,提高境外旅客在粤住宿餐饮、交通出行、购物支付、通信、就医等环节便利化水平,打造入境旅游首站城市和枢纽城市。支持广州深化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支持深圳积极争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大力培育面向国际的教育、医疗、旅游、会展等市场。加快推进广州、深圳市内免税店试点建设,在具备条件的口岸增设免税店,在大型商圈、商业综合体设立离境退税服务点,推动更多优质商户成为离境退税商店,推广购物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支持在机场、港口、酒店等重点涉外场所设置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网点、外币代兑点。支持具备条件的民宿、公寓和国际青年旅舍接待外籍人员入住。

(十四)扩大深化服务业对外开放。深入开展医疗领域扩大开放试点,有序推动符合条件的外商独资医院在广州、深圳落地。争取简化港澳医师在粤执业手续,加强医疗领域制度衔接,吸引更多外资来粤办医疗。落实电信领域放宽外资准入试点,支持更多外资企业申报增值电信业务试点经营资格。深化广州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支持深圳加快推进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新一轮试点建设。支持广州、深圳争创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聚焦居民消费升级需求,推动医疗健康、文化娱乐等优质生活性服务进口。

四、实施大宗消费更新升级行动

(十五)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用足用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资金分配适度向“两新”工作成效较好的地市倾斜。继续支持汽车置换更新,扩大汽车报废更新支持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纳入报废更新补贴范围。支持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微波炉、净水器、洗碗机、电饭煲等12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实施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3类数码产品购新补贴。聚焦绿色、智能、适老等方向,加大对个人消费者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的物料购置补贴力度,促进智能家居消费,支持各地市结合本地实际自主确定上述产品品类。优化补贴方式和操作流程,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支持各地市结合产业发展和居民消费需求,探索“财政补贴+企业让利+金融赋能”模式,对大宗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进行补贴。扩大消费品以旧换新主体参与范围,完善境外人士参与流程。鼓励家电、房地产等行业龙头企业建设智能家居展厅、体验中心,推动全屋智能、适老化改造等多元场景落地。

(十六)更好满足住房消费需求。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可用于资本金政策,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新模式下城中村改造。扎实推进老旧小区改造,2025年新开工改造老旧小区不少于600个,启动2.65万台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用好专项债券支持城市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实国家《住宅项目规范》,优化房屋建造标准,提高新建商品房建设质量,加快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支持缴存人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一步优化租房提取政策措施,持续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

(十七)拓展汽车消费场景。争取国家支持我省率先开展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地市探索建立汽车改装地方标准和行业规范,适度放宽新能源车智能化和赛事用车改装限制,大力争取举办国际汽车赛事,着力拓展汽车租赁、房车露营等汽车后市场消费,支持建设汽车博物馆、主题公园等。持续落实二手车销售“反向开票”、异地交易登记等便利化措施。建立广东省二手车交易服务平台,促进二手车信息透明化。支持二手车经纪转经销,培育壮大二手车经营主体,打造全国一流的二手车经销企业品牌。

五、实施消费品质提升行动

(十八)全面提升消费品牌影响力。强化“粤贸全国”“食在广东”“请到广东”“粤夜粤美”等消费品牌引领。加强老字号挖掘保护,开展广东老字号认定,办好广东“老字号嘉年华”活动和广东非遗购物节,挖掘老字号和非遗消费潜能。支持开发原创知识产权(IP)品牌,促进动漫、游戏、电竞、数字体育及周边衍生品等消费,开拓国货“潮品”国内外增量市场。支持地市面向全省举办促消费主题活动,擦亮“粤消费 粤精彩”促消费活动品牌,培育一批城市促消费品牌,建强促消费活动矩阵。因地制宜推进首发经济,鼓励国内外优质商品和服务品牌在粤开设首店、举办首发首秀首展。

(十九)大力发展新型消费。加快AI大模型、虚拟现实、全息互联网、数字孪生等新技术应用赋能,打造一批数实融合场景。深入实施数字消费提升行动,深化即时电商应用,支持即时电商平台企业联合社区、商圈等构筑数字生活服务生态。支持直播电商平台创新虚拟主播、3D直播间等带货模式。大力推进“人工智能+消费”,推动自动驾驶、智能穿戴、超高清视频、脑机接口、增材制造等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与应用推广,加快人工智能在养老服务、教育培训、健康医疗、政务办公、家装家居以及购物支付等典型场景的应用示范。组织开展“机器人+”行动,深入挖掘机器人消费应用场景。实施健康消费专项行动,完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提升“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水平。规范有序发展“医美”消费,促进“轻医美”、抗衰老等新兴领域发展,培育特色医美品牌。征集发布一批省级消费新场景案例和服务消费创新场景最佳实践案例,加强宣传推广。

(二十)加快培育低空和邮轮游艇消费。抢抓低空经济发展机遇,围绕物流配送、空中交通、观光体验、科普教育等领域,支持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低空消费应用场景示范。支持广州南沙国际邮轮母港建设邮轮母港消费设施及场景提升培育试点,打通从船上到岸上的消费场景。打造国际海员服务综合体,鼓励广州、深圳结合实际对邮轮航线开通、吸引国际旅客等进行奖励,支持邮轮船票按一定比例兑换景区门票或商场购物券等。鼓励有条件的地市积极探索建设游艇租赁试点,打造一批具有广东特色的游艇旅游线路和体验项目。争取国家支持实施粤港澳游艇自由行,促进粤港澳游艇互认互通。

(二十一)加快推动内外贸一体化。深化内外贸一体化改革试点,培育一批内外贸一体化试点企业、“领跑者”企业和特色产业集群,支持外贸企业打造内销品牌。加强检验检疫、检验认证国际合作,推动内外贸标准、检验认证和监管制度更好衔接。推动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拓展“湾区认证”范围,助力企业顺畅切换国内国际市场。大力实施“粤贸全国”品牌工程,开展外贸优品中华行,促进外贸企业出口转内销。深化内外贸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内贸险支持内外贸一体化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开展内贸险支持内外贸一体化试点。

六、实施消费环境改善提升行动

(二十二)保障居民休息休假时间。严格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将带薪年休假执行情况作为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内容,以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重点监督内容。大力支持年休假应休尽休,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依法支付工资报酬。鼓励带薪年休假与小长假连休,实现弹性错峰休假。依法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益,不得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

(二十三)持续优化消费环境。开展放心消费“双承诺”活动,2025年新增放心消费承诺单位超1.5万家、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超4500家。深入开展消费领域“信用+”工程,健全重点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消费纠纷排查化解,扎实推进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健全消费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纠正网络销售、直播带货领域“全网最低价”等不合理经营行为,倡导实价优质。严厉打击售卖假冒伪劣产品行为,依法查处价格欺诈、虚假宣传、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重点产品质量追溯机制,加强缺陷产品召回监管。规范广播电视领域订阅、收费等行为,深化电视“套娃”收费、诱导收费和操作复杂治理。引导大众消费场所规范摄像头设置,加强消费者人脸、支付、行迹等隐私信息的保护。

(二十四)加强城乡消费设施建设。加快推动传统商贸业数智化平台化转型升级,推进智慧商圈、智慧街区、智慧门店、智慧景区和沉浸式互动式体验消费空间建设。推进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湛江、云浮等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推动盘活利用闲置临街沿路店面,结合地方实际完善社区商业服务体系和生活服务设施。加大对夜间消费集聚区域的经营活动场地、公共交通运力、临时停车泊位等配套保障力度。深入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新增10个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县,支持新建、改造一批县镇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农贸市场,完善冷藏、加工、配送等设施。促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支持地方因地制宜创建主题邮局。

七、实施限制措施清理优化行动

(二十五)有序减少消费限制。用好房地产调控自主权,督促指导各地全面梳理现行购买、转让、信贷、定价等方面的限制性措施,因城施策进行取消或调整,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鼓励广州、深圳进一步放宽车辆购买限制,增发购车指标,引导深圳推行“久摇不中”个人可直接申领普通车指标的做法,推动汽车等消费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社会集团采购,不得变相设置所有制、商户评级等采购门槛。支持大型商贸企业在完善相关审批许可手续后利用自有场地进行外摆促销,适当允许车辆停靠、增加夜间停车位和出租车候车点。

(二十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深入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开展营商环境无感监测,推进营商环境改革试点,实施营商环境“揭榜挂帅”行动。以环保、卫生、安保、质检、消防等领域为重点,深入清理整治各类市场准入准营壁垒。鼓励各地区对促销活动、社区集市、户外展示、招牌设施设置等简化审批流程,实行线上即报即办。完善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多个部门同一时间、针对同一执法对象的多项检查原则上应当合并开展。研究建立“无事不扰”事项清单,对清单内的企业和事项原则上不主动开展现场检查。

八、加强政策支持保障

(二十七)加强政策协同联动。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把提振消费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改革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用好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机制,加强财税、金融、产业、投资等政策与消费政策的协同,促进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构建更加有利于促消费的政策体系。

(二十八)强化投资支撑作用。立足激发有潜能的消费,着力扩大消费基础设施、消费服务功能提升类、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有效投资,推动形成消费投资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用足用好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政策资金,加力支持教育医疗、技能培训、养老托育、文旅体育等领域项目建设,补齐公共服务短板。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文旅等消费领域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二十九)强化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运用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等政策工具,突出重点、精准施策,将促消费同惠民生、补短板结合起来,把促消费工作成效作为专项资金安排的重要考量。用足用好中央财政贴息政策,2025年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贷款和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给予财政贴息。落实对符合条件的住宿、餐饮等消费领域市场主体减免有关税费的政策。

(三十)强化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个人消费贷款投放力度,对信用良好、有大额或长期消费需求的客户,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合理设置贷款利率。支持金融机构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优化个人消费贷款偿还方式,有序开展续贷工作,鼓励商业银行信用卡按照实际透支余额计息,优化商业银行信用卡容时、容差服务,对额度较小、逾期时间较短的持卡人及时提示还款,不立即计入不良征信记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适合电商等新消费模式以及健康、教育、数字等服务消费需求的消费金融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对住宿、餐饮等消费领域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三十一)完善配套措施。鼓励各级工会将经费用于节日慰问品、职工文体健身和乡村疗休养活动等消费领域。持续做好消费帮扶,继续开展消费帮扶“新春行动”“金秋行动”,举办工会采购对接专场活动和帮扶地区特色农产品进机关、进高校、进社区展销活动。持续开展有奖发票活动。探索开展服务零售、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统计监测,按照国家部署加强买方分地区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统计。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振消费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加强协同联动,切实推动提振消费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定期开展工作调度,及时会商解决提振消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适时将政策实施情况报告省委、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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