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食品安全法正确有效实施,推动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9日正式启动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
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颁布实施,并于2015年进行了全面修订。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9年、2011年和2016年分别开展了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
记者9日从全国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获悉,为全面检查法律实施存在的问题,此次执法检查采取赴地方检查与委托省级人大常委会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组将赴黑龙江、上海、江西、河南、广西、甘肃等省(区、市)开展实地检查,并委托天津、辽宁、安徽、湖北、贵州、青海等省(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实地检查工作将结合听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检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法律实施的真实情况,找准查清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检查组将重点检查8方面内容:食品安全政府主管部门、相关单位职责落实情况;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体系建设情况;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情况;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学校等食品安全监管情况;食品进出口监管情况;网络平台食品安全监管情况;法律责任落实情况及对修法的建议。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4月27日下午对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三次审议稿进行了分组审议。
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不断提高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更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好高质量立法、高效能监督、高水平调研,为上海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25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赵乐际委员长主持闭幕会。
这次常委会会议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为召开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准备。会议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审议了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等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