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深圳、珠海、汕头、江门、潮州、揭阳六个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签署《推动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合作协议》,将从政策协同、服务协同、数据共享等方面开展合作,有力支持区域内流动就业人群、异地置业家庭等群体的住房消费需求,促进人才等要素在区域内的自由流动与优化配置。
为积极响应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近年来,深圳公积金中心积极推动与周边城市的住房公积金合作,已推动实现与省内部分城市间的住房公积金信息共享、政策协同、服务联办。本次,深圳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朋友圈”,与珠海、汕头、江门、潮州、揭阳携手合作,将进一步推动广东省内异地使用住房公积金便利化,有效解决因工作、生活跨城流动职工“两头跑”的问题,减轻其安居压力,真正实现“钱随人走、服务同享”。截至目前,深圳已与省内十个城市(另五个城市为梅州、惠州、汕尾、东莞、中山)建立协同发展机制。
据悉,本次签约的几个城市将继续从四个方面加速实现区域内公积金服务的“同城化”体验:一是推动住房公积金异地无差别服务,加快系统互联互通,实现缴存贷款信息互认,减少办事材料;二是推动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互认互通,合作城市缴存职工在本地购买住房,贷款额度、房屋套数认定与本地缴存职工一致;三是推动住房公积金异地信息联查,推动住房公积金异地业务办理便捷化;四是共建住房公积金风险防范机制,共同防范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等违法违规行为,提升整体管理效能和资金安全水平。
住房公积金跨区域发展是便民利民的重要举措,更是深化区域协同、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支撑。深圳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合作城市将充分借助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的契机,推进跨城市、跨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打造“智慧公积金”服务,不断提升办事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宜居、宜业的都市生活圈发挥积极作用。
公示期限分为两种,法院裁定免除债务人未清偿债务的,公示期长达8年,而裁定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且债务人未进入执行考察期的等,公示期为1年。
今年上半年,深圳口岸进口冰鲜水产品货值达7.2亿元,同比增长53.5%。
《指引》为科研人员划定了清晰的“容错”边界,明确了3项基本原则、5项勤勉尽责条件、9种免责情形及调查认定程序。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商转公贷款”申请对象和条件,以及贷款的额度、期限和利率。
进一步加深同专业金融研究机构合作力度,便利企业境内外上市政策咨询,协调跨境金融机构为企业出海提供金融银团服务,推动已在港交所上市的辖区企业按照政策规定在深交所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