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布《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自欧盟进口的医疗器械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政策问答指出,对于4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医疗器械政府采购项目,应当排除欧盟企业参与,无论其提供的产品原产自哪里;非欧盟企业参与的,如果其提供的产品中包含自欧盟进口的医疗器械,则自欧盟进口的医疗器械金额占比不得超过项目合同总金额的50%。是否属于自欧盟进口的医疗器械,根据产品进口报关单上的原产国确定。
新增了100多项与医疗新技术相关的价格项目。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上海市第二类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
用于创新药物研发的医疗设备需求依然强劲,心血管医疗器械、手术机器人等领域也是企业业绩增长的主要驱动力,而与诊断相关的检测市场则持续疲弱。
官方通报:丹阳市市场监管局已对恩承玻璃加工厂依法立案调查 涉案人员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