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据商务部网站,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调整不可靠实体清单措施答记者问。
问:中美斯德哥尔摩经贸会谈联合声明提到中方将采取或者维持必要措施,暂停或取消针对美国的非关税反制措施。请问在不可靠实体清单方面有什么考虑?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及有关规定,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于2025年4月4日和9日,将17家美国实体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禁止上述企业从事与中国有关的进出口活动,以及在中国境内新增投资。为落实中美经贸高层会谈共识,自2025年8月12日起,继续暂停4月4日公告(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2025〕7号)相关措施90天,停止4月9日公告(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2025〕8号)相关措施。根据《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相关规定,国内企业可申请与上述实体进行交易,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将依法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
商务部公告2024年第46号(《关于加强相关两用物项对美国出口管制的公告》)第二款暂停实施。
2025年度报告突出列出了所谓“对等关税”等美国新政府实施的一系列单边措施。
“已于10月10日宣布将对涉及美国旗、美国造、美国公司拥有、参股或经营等美国元素的船舶收取特别港务费。”
商务部发言人表示,如果美方一意孤行,中方也必将坚决采取相应措施,维护自身正当权益。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希望美方慎重考虑,纠正错误做法,与中方相向而行,通过平等磋商与合作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