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据商务部网站,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调整不可靠实体清单措施答记者问。
问:中美斯德哥尔摩经贸会谈联合声明提到中方将采取或者维持必要措施,暂停或取消针对美国的非关税反制措施。请问在不可靠实体清单方面有什么考虑?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及有关规定,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于2025年4月4日和9日,将17家美国实体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禁止上述企业从事与中国有关的进出口活动,以及在中国境内新增投资。为落实中美经贸高层会谈共识,自2025年8月12日起,继续暂停4月4日公告(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2025〕7号)相关措施90天,停止4月9日公告(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2025〕8号)相关措施。根据《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相关规定,国内企业可申请与上述实体进行交易,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将依法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
出口经营者如需向上述实体出口两用物项,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相关规定向商务部提出申请。
中方注意到有关情况。欧方有关决定和歧视性的措施不仅损害中方企业利益,而且利用单边工具破坏公平竞争,构筑新的贸易壁垒,对这一保护主义做法,中方坚决反对。
中方支持全球企业按照市场原则,深入开展科技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共同推动科技创新造福世界各国人民。中方密切关注美方措施执行情况,将采取坚决措施维护自身正当权益。
中方敦促美方立即纠正错误做法,停止对华歧视性措施。
着力提高退税商店覆盖面,提升退税商品吸引力,增强境外旅客获得感,扩大入境消费,为大力提振消费、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