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林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通知》强调,要聚焦国家储备林建设、“三北”工程等重要生态工程建设,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强化金融服务需求对接。针对林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特点,提供适配的金融产品与服务,积极满足林下特色产业培育、原料收储及精深加工、转型升级、冷链保鲜和物流等融资需求,综合运用信贷、股权、债券等融资方式,促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围绕林业碳汇资源经营开发,探索完善林业生态产品抵押价值评估方法,运用数字化技术优化融资服务,提高生态产品价值融资的可得性、便利性和安全性。
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金融服务等五个方面,提出15条具体措施。
《意见》首次在省级层面明确碳排放配额属于合法质押标的,首创以省级文件明确“双登记”模式确认碳资产权属,并设置行之有效的违约处置机制,标志着广东在推动统一的碳金融市场建设上迈出关键一步。
应鼓励金融机构推出以土地经营权、林地经营权、林下经济预期收益权、生态补偿收益权、农副产品仓单等绿色信贷产品
此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未提及此前“个人存取现金超5万元需登记资金来源”的要求。
实践证明,只要发展理念正确,充分发挥生态优势,在大幅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实现经济发展是完全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