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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社论:明确恶性竞争的界定,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第一财经 2025-09-10 21:32:00 听新闻

作者:一财评论员    责编:谢涓

非理性竞争毁掉一个企业、毁掉一个产业,可能一夜之间。

在9月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举行的2025年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近期外卖平台补贴争议,市场监管总局已经及时约谈了主要外卖平台,相关平台快速响应,集体发声,承诺严守法律法规,杜绝不正当竞争,抵制恶性补贴,推动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密切关注外卖行业的竞争情况,要求提升服务质量,严守食品安全底线,保障消费体验;督促平台合理控制补贴,避免冲击正常价格体系;推动平台加大对商家的扶持力度,增加骑手权益保障,构建消费者、商家、骑手、平台多方共赢的良性生态。

针对外卖平台的补贴大战,两种意见交织。一种意见认为,这是企业的正常竞争行为,是要优胜劣汰,可以静待行业新格局的形成;另一种意见认为,补贴大战造成的低于成本倾销现象会扰乱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7月30日的第一财经社论强调:不计成本的外卖补贴大战,背后深层次原因是资本过剩,让市场竞争进入非理性化状态,其潜在影响不容忽视;如同石子投入水塘,激起的不仅仅是涟漪,在共振作用下还可能冲毁塘坝。

针对市场监管总局约谈平台企业,有评论指出,监管部门明确要求主要外卖平台抵制恶性补贴,规范竞争秩序。这不是简单的“劝架”,而是对平台经济野蛮生长模式的正式矫正。

从上述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的话中能体会到两个关键信息。一是,外卖补贴大战中存在“恶性”竞争,二是允许补贴存在,但需要合理控制。这就体现了“既要”又“不能要”的逻辑思维。也就是,既要促进正常的市场竞争、充分展现市场活力,又要对恶性竞争进行严格限制。

从过去一段时间外卖补贴大战的情况看,恶性竞争已经迹象明显。

在价格上的恶性竞争有几个明显特征:从整体性上说,是由于单个或者少数企业发起,进而导致产业内企业的整体性价格竞争;从危害性上说,不仅会使企业利润丧失殆尽,陷入危机,而且会影响产业的良性发展;从长远性上说,并不是短期的价格行为,而是会使产业内低利润率或负利润率相对长期持续。

这些特征在这场外卖大战中已经得到体现。近期主要平台企业陆续发布的半年报显示,营收增加的同时,利润出现暴跌。企业普遍解释,利润暴跌是战略性的投入造成的,但巨大数额补贴投入是关键因素。

要对恶性竞争进行严格限制,明确“恶性”的界定标准是基础性要素。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4条明确规定,平台经营者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按照其定价规则,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今年4月,中办、国办《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公布。其中要求,要防止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开展恶性竞争。

今年7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价格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要完善低价倾销认定标准,禁止“低于成本+排挤对手”的双要件倾销行为,并首次将服务领域纳入监管。

这些法规和政策指引都为价格领域恶性竞争划定了“红线”,当然也包括平台企业的补贴领域。“红线”确定了,监管方面就会更加严格,处罚也会更加严厉。监管出手,不是要扼杀竞争,而是要规范市场竞争秩序。

要看到,真正的市场竞争,应体现在服务效率、用户体验和技术创新上,而非谁更能“烧钱换市场”,尤其是要防止滥用优势地位的行为。

在9月9日国新办举行的“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乐成表示:“企业产业的培育可谓千辛万苦,而非理性竞争毁掉一个企业、毁掉一个产业,可能在一夜之间,我们绝不能容忍这种事情发生。”

这句话虽然是针对工业和信息产业而言的,但其中的观念适用于所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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