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商务局发布公告,根据国家及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和我市政策实施情况,经研究,决定对绍兴市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政策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暂停实施时间
自2025年10月17日24时起,全市范围内暂停实施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
二、补贴资格条件
在政策暂停前已购车的消费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领补贴:
1.新车购车发票开具时间在2025年10月17日24时之前;
2.旧车转让或报废时间、新车注册登记时间须在2025年10月27日24时前完成。
三、申报要求
符合补贴条件的消费者,请于2025年11月17日24时前,通过“浙江省汽车置换更新”官方小程序完整提交申请并上传所需申报资料,逾期未提交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补贴申领资格。
四、其他事项
本次政策调整仅涉及时间限定条件的变更,补贴标准、申报流程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仍按原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