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杭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关于实施“润苗计划”陪伴式扶持科技型初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政策吹风会。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相关负责人出席政策吹风会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据悉,《若干意见》分为总体要求、培育对象、重点举措、组织保障四部分内容,由市科技局牵头制定,将于2025年11月29日起施行。
根据《若干意见》总体要求,到2027年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5万家、“好苗子”企业3000家、高新技术企业2万家、“新雏鹰”企业300家、科技领军企业100家,年新引进35岁以下大学生35万名,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69件,全市创业孵化空间达1000万平方米,形成科技型初创企业“铺天盖地”、科技领军企业“顶天立地”的“金字塔”形企业梯队。
哪些企业可以成为培育对象?《若干意见》提出,要建立科技型初创企业陪伴式成长培育体系,从科技型中小企业中筛选一批“种子”企业,重点从“种子”企业中遴选一批“好苗子”企业,并明确“种子”企业、“好苗子”企业基本条件。
什么是“好苗子”企业?“‘好苗子’企业指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10%、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5%、融资不超过2000万元或估值不超过2亿元的优质科技型初创企业,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填补市场空白以及具有颠覆性技术创新的企业可适当放宽。另外,对符合条件的润苗基金投资企业,也可纳入‘好苗子’企业管理。”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俞钧介绍道。
围绕科技型初创企业提出的主要诉求和不同阶段遇到的痛点问题,《若干意见》精准施策,明确实施“选苗育优”“扶苗培土”“蹲苗提能”“壮苗促长”“护苗陪跑”5项行动、20条重点政策举措。
具体包括对“好苗子”企业、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加大研发补助力度;推广“四题一评”模式,设立颠覆性技术创新专项,提高“好苗子”企业牵头承担市重点科研计划项目比例;对“好苗子”企业技术交易额最高补助200万元……
同时,将设立首期20亿元润苗基金,年均投资项目数不少于100个,对符合条件的润苗基金投资企业,可纳入“好苗子”企业管理;推广“杭创分”,鼓励银行、担保等金融机构探索“见分即贷”“见保速贷”;推动市域股权投资项目互享、尽调互认,给企业构建有支撑力的金融服务体系。
此外,为解决科创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和金融机构“不敢投、不愿贷”的问题,今年以来,杭州积极推进“投、贷、补、担、保”“五位一体”财政金融科创企业服务机制改革。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海艳表示,“改革的内容主要是以‘杭创E站’科创企业服务平台为核心,以财政金融协同支持政策为引导,以场景创新中心为主要线下服务载体,构建‘5+X’陪伴式科创生态服务体系,涵盖投资、贷款、补贴、担保、保险五大资金要素支持和X项增值服务,让‘融资更便利、服务更精准、发展更高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