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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超500亿!地方政府举债投向政府投资基金

第一财经 2025-11-18 14:53:14 听新闻

作者:陈益刊    责编:姚君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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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北京、江苏、广州、浙江、宁波、陕西、上海、安徽、湖北已经合计发行520亿元专项债券,投向当地政府投资基金。

越来越多地方开始尝试举债来充实当地政府投资基金。

近日,深圳市财政局公开最新当地政府债券发行披露文件显示,11月24日将发行的65.2亿元10年期专项债券,这笔资金投向深圳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

而根据中国债券信息网各地官方披露的数据,今年以来北京、江苏、广州、浙江、宁波、陕西、上海、安徽、湖北已经合计发行520亿元专项债券,投向当地政府投资基金。

比如,根据合肥市财政局披露,今年9月中旬安徽发行的50亿元专项债券资金主要用于注资合肥市创业投资类政府投资基金,标志着财政部首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注资创业投资类政府投资基金试点在我市成功落地。此次专项债券精准聚焦支持“耐心资本”理念,明确发行期限设定为20年,充分匹配长期股权投资需求,为早期科技企业和硬科技领域提供持续稳定的资金支持。

今年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投向政府投资基金是一个新尝试。

早在2019年的中办、国办发布的《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明确,不得将专项债券作为政府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各类股权基金的资金来源。

不过去年底的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扩大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其中对口专项债券投向领域采取了“负面清单”管理,未纳入“负面清单”的项目均可申请专项债券资金。而政府投资基金并不在“负面清单”之中,多位接受第一财经采访的专家表示,这意味着专项债被允许投向政府投资基金等股权基金。

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其中在部署政府投资基金找准定位,更好服务国家发展大局时要求,发展壮大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比如积极引导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保险资金等长期资本出资。

为防控风险,上述《意见》要求加强政府投资基金风险防范,严禁地方政府通过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进行出资,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强制要求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出资或垫资。

在这一背景之下,地方密集发行专项债投向政府投资引导基金。

中证鹏元研发部高级董事吴志武认为,近年来地方经济发展趋缓,地方财政收入增速下降,支出压力较为突出,导致资金供给所带来的挑战,政府投资基金迫切需要拓宽资金来源。而相比保险、银行等其他社会资金,专项债资金支持政府投资基金具有一些优势。比如融资成本更低,且在债券还本付息得到保障的基础上,地方政府可以将基金更好地聚焦于政策目标的实现上。

目前地方政府并未详细披露专项债资金用于政府投资基金具体项目,从期限来看,投向政府投资基金的专项债期限普遍在10年至20年。从偿债来源看,各地投向政府投资基金的专项债均纳入当地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各地政府性基金收入对存量政府专项债券的保障情况较好,因此信用评级机构都对这些债券给予AAA最高信用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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