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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一刀切”,三部门完善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规定

第一财经 2025-11-28 18:04:03 听新闻

作者:杜川    责编:林洁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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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规定金额以上现金存取需登记资金来源或用途的硬性要求。

央行、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于11月28日对外发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明确取消规定金额以上现金存取需登记资金来源或用途的硬性要求,与几个月前的征求意见稿保持一致。目前来看,《办法》更加强调金融机构基于风险开展客户尽职调查,把握好洗钱风险防控和优化金融服务的平衡。

尽职调查以风险为导向

从内容来看,《办法》以风险导向为核心,杜绝尽职调查“一刀切”的情况。

《办法》围绕“基于风险”的核心原则,要求金融机构根据客户特征和交易活动的性质、风险状况开展客户尽职调查,避免采取与洗钱风险状况明显不匹配的措施,平衡好洗钱风险防控和优化金融服务的关系。

所谓基于风险开展客户尽职调查,既包括金融机构对较低洗钱风险采取简化措施;也包括对涉及较高洗钱风险的情形采取强化尽职调查措施。

例如:在银行网点的日常业务中,大部分收入来源清晰、资金往来稳定的客户,平常的交易金额也通常在合理范围,洗钱风险并不突出。银行为其办理业务时,除进行必要的身份识别和基本信息核验,一般情况下不会要求提供额外材料或增加审核流程。

但在高风险交易场景中,强化尽职调查则成为防范犯罪的关键防线。

例如,对于一名普通的银行客户,如果平时账户交易多为日常生活开支、工资或劳务收入,金额至多上万元,当突然出现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异常交易,而且迅速转入转出,甚至通过柜面取现或者异地大额取现,银行就需要进行关注,了解、核实交易背景,一旦有合理理由怀疑涉嫌洗钱和相关犯罪的情况,需要及时依法采取相关措施。

市场权威专家对第一财经表示,“在较高风险情形下,金融机构仅凭借留存的客户身份信息和后台资金监测,难以及时、准确地发现可疑客户和交易,在展业过程中,需要通过询问客户办理业务的目的、资金来源用途等获取相关信息,在某些情形下可能会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等方式予以核实,以准确判断客户及其交易是否正常、合理,防范犯罪活动利用金融体系渗透、蔓延。”

该专家强调,客户尽职调查是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核心环节,也是识别异常情形、阻断洗钱活动的重要防线。随着对洗钱及相关犯罪的监测和打击力度不断增强,犯罪分子利用金融渠道进行洗钱的方式更加复杂、隐蔽。在实际案例中,不法分子组织批量开户、控制他人银行和第三方支付账户转移资金、安排人员多次分散取现等做法并不鲜见。通过伪装业务场景、分拆交易、复杂化资金流转路径等,规避监测打击。这无疑对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平衡安全与便利

实践中,金融机构在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向客户获取更多信息的过程中,可能会引起社会公众关于此举正当性的疑问和触及个人隐私的隐忧。

一方面,单位和个人往往希望各类金融服务和资金流转尽可能快捷,客户尽职调查等工作越“无感”越好;但另一方面,在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高发且手段不断迭代升级的背景下,一味追求便利往往会削弱资金安全。

“要实现更高程度的安全,就需要在一定范围内容忍不便。”上述权威专家强调。试想一下,如果客户出现明显异常交易,若银行机构不采取任何措施,事后客户遭受损失,会不会反过来投诉银行失职呢?

《办法》强调“基于风险”开展客户尽职调查,正是监管层面对这一矛盾作出的制度性回应,推动金融机构在提供金融服务时更加充分、合理地兼顾安全和便利。

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个人隐私保护并不冲突。我国《反洗钱法》明确规定,对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或者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反洗钱调查信息等反洗钱信息,应当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同时,金融机构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应当根据客户特征和交易活动的性质、风险状况进行,对于涉及较低洗钱风险的,金融机构应当根据情况简化客户尽职调查。

“基于风险的尽职调查并非无限度问询,而是在合法合理的限度内收集必要信息,这一做法也与国际通行标准一致。客户应当理性的看待必要的尽职调查措施。”另一位业内专家表示。

在欧美等反洗钱工作起步较早的国家和地区,其金融机构的客户尽职调查措施往往更加严格。如:美国、英国、德国等要求银行机构在为客户办理一定金额以上的现金业务时开展尽职调查,除了解客户基本信息外,还需了解资金来源去向等,涉及高风险情形的,还可要求客户补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当地公众对这种“为公共利益的必要约束”接受度普遍较高。

明确反洗钱与反诈区别

值得一提的是,在部分公众认知中,反洗钱与反电信网络诈骗常常同时出现,容易被混为一谈、给人造成二者属于同一事项的印象。实际上,反洗钱和反诈在法律依据上、工作方法和工作目标上有明确区别。

从法律依据来看,反洗钱工作依据《反洗钱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了预防洗钱活动,遏制洗钱以及相关犯罪开展;反诈工作则主要依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主要目的是预防、遏制和惩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在涉及金融领域的工作机制上,反洗钱和反诈也存在区别。反洗钱依托客户尽职调查、交易监测等制度安排,更加偏重整体的预防措施。同时,在具体工作方法上,反洗钱相关措施更加突出结合具体风险情形确定尽职调查措施的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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