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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生成 免责声明
金融监管人员退休前后“两段”贪,为河南某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入股/控股某村镇银行提供帮助;一银行支行行长伙同他人为22家单位出具虚假理财和存款资料,将本应存入银行的钱挪用给多家公司收取高额利息,为获得资金不惜向“理财”和“存款”出资方行贿……
这些令人瞠目结舌的违法违规细节,都出现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期联合发布的金融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中。
近年来,金融领域反腐持续深入推进。在上述案例中,既有金融监管领域的腐败案件,也有银行、信托等机构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业务层面涉及违法放贷、违规出具金融票证、以虚拟理财手段挪用公款等违法违规行为,最终均已受到严惩,为从业人员敲响了警钟。
值得注意的是,某国有大行部门负责人与某企业之间的新型受贿政商“旋转门”案件也被纳入典型。第一财经记者根据公开信息对比发现,该案两大“主角”正是建设银行机构业务部原总经理黄曦(女),以及深处债务危机中的泰禾集团董事长黄其森。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2022年5月消息,黄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吉林省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同年11月,黄曦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
当时通报提到,黄曦在职时“提前筑巢”为信贷客户企业谋取利益,离职后“权力变现”在信贷客户企业领取高额“安家费”和薪酬,是银企“旋转门”式腐败的典型。
此次最高法、最高检的典型案例通报则进一步披露了相关细节:2016年1月至2018年7月,黄曦利用担任建设银行资产管理部、机构业务部总经理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者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黄其森实际控制公司进入建设银行特定客户名单等事项提供帮助。
黄曦与黄其森约定,由黄其森先以“安家费”名义给予黄曦部分费用,待黄曦离职进入黄其森实际控制公司后,再以“薪酬”名义继续给予钱款。
2018年3月,黄曦收受黄其森实际控制公司以“安家费”名义给予的3000万元后,从建设银行辞职,并于2018年8月13日与该公司下属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工资500万元/年,奖金500万元/年。
截至2022年3月13日,也就是黄曦被调查前,黄其森实际控制公司以“安家费”“奖金”“工资”等名义给予了黄曦财物共计4268万余元,另有“薪酬”1011万余元未支付。此外,黄曦还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333万余元。
黄曦案的最终判决结果也被同步披露出来: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宣判后,黄曦提出上诉,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曦在某国有商业银行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黄曦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鉴于其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悔罪,退缴全部赃款,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以受贿罪判处黄曦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依法追缴犯罪所得及收益。
“政商‘旋转门’受贿犯罪往往涉及任职期间谋利、离职后‘领薪’等诸多环节,甚至还可能披上‘人才引进’‘专家顾问’‘企业高管’等合法外衣,隐蔽性强,查处难度大。”最高法、最高检指出,本案是司法机关依法惩处政商“旋转门”受贿犯罪的典型案例。
公开资料显示,1964年11月出生的黄曦是河北张家口人,在职研究生学历,自1986年7月参加工作起就进入建设银行,在建行系统内工作30多年。她从基层一路升至建设银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之后又历任集团客户部(营业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资产管理部(投资银行部)总经理,机构业务部总经理,直至2018年7月从建行辞职。据媒体报道,黄曦从建行离职后进入泰禾集团任执行副总裁,分管资金部。
另据泰禾集团今年8月发布的公告信息,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黄其森因涉嫌违法被辽宁省新民市监察委员会实施留置措施。此前的2022年3月17日,泰禾集团曾公告称,黄其森正在协助有关机关调查;同年11月18日,公司公告黄其森已正常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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