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下称《条例》)。在《条例》的起草思路上,突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通过制度安排更加有力有效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在《条例》的总则要求上,明确要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督管理,促进上市公司质量提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在上市公司整体结构中,中小投资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其合法权益最容易受到侵害。因此,在近来出台的规范资本市场发展多项相关文件中,都将切实保护好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作为重要内容。《条例》作为专门针对上市公司监管的重要行政法规也充分强调了这一点。
侵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表现形式有很多。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利用持股优势滥用控制权,作出不利于中小股东的决定;公司不依法披露重大经营信息,导致中小股东无法全面了解公司状况,影响投资价值判断;大股东个人或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损害公司整体价值。
应该看到,随着一系列治理措施的出台,处罚措施越来越严厉,一些过去相对显性侵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正在逐步减少。在此基础上,《条例》也在更好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进行了“延伸”。
一个重要方面是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强调。
证监会就《条例》起草过程进行说明时指出:出台《条例》是增强基础法治供给、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必然要求。
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在《条例》中屡屡被提及,由此可以看出,加强对上市公司监管是手段,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目的。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既包括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减少利用不合规手段侵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现象发生;也包括通过上市公司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以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回报投资者。前者可以说是“堵漏”,后者可以说是“造血”,增强上市公司活力。
《条例》强调,支持上市公司转型升级、做优做强,发展新质生产力,助力培育更多世界一流企业。归根结底是要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回报投资者意识。
在数量庞大的上市公司群体中存在一些这样的公司:在“戴帽”和“摘帽”之间徘徊,在亏损和微利之间挣扎。对于这些半死不活的上市公司,应该通过更严厉的监管手段加以规制。这也是切实保护好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体现。
另一个重要方面是要求上市公司切实增强回报投资者的意识,充分重视市值管理。
当前,我国居民资产中股票、基金等资产合计占比约15%,今后,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服务的需求和潜力巨大。作为居民资产中一个重要投资方向,股市的“阴晴”,尤其是居民投资的具体公司严重影响居民的“钱包”。
今年以来,A股市场总体稳健活跃。8月18日,A股总市值超过100万亿元;2024年8月,A股总市值在65万亿元左右。这不单是数字的变化,更是增强居民投资资本市场的信心,更会给居民带来实际收益。
《条例》强调了两项重要内容:一是上市公司要强化市值管理,二是上市公司要加强现金分红。
早在2024年11月,证监会就发布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目的是要求上市公司用足用好市值管理工具,提高经营水平,加强内部治理,提高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推动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
当然,这要以严禁操纵证券市场,严禁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虚增市值为基础条件。
即使在这一波“牛市”行情中,仍有一些质量优良的公司市值在徘徊,股价也在徘徊。需要提醒相关上市公司在市值管理方面要加大力度。
《条例》在现金分红方面明确,上市公司应当根据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等情况制定合理、稳定的现金股利分配政策,依法保障股东的资产收益权,但不得损害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2024年,上市公司实现现金分红2.4万亿元。今后,中小投资者通过资本市场管理个人财富的意愿和诉求会进一步增强。这是中小投资者看得见、摸得着的收益。
总之,随着A股市场的活跃,老股民对市场重新燃起了热情,新入股民更是充满了期望,这都需要以切实保护好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作为基础。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是一个方面,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投资价值并带来合理回报同样是重要方面。
新一届评选将聚焦于在变革中展现强劲成长动能与可持续发展潜力的中小市值上市公司。
“对有问题的上市公司‘早发现、快惩处、严纠正’。”
2025年10月2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作为核心纲领性文件,通过23项具体举措全面覆盖资本市场全流程,标志着我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迈向制度化、系统化新阶段。
在田轩看来,提升北交所流动性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持续发力、综合施策。
“退市不是终点,而是追责起点,违法违规行为将被‘一追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