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评论

分享到微信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对抗黑灰产产业化升级,必须构筑协同防线丨法经兵言

第一财经 2026-01-06 19:57:53 听新闻

作者:陈兵 ▪ 王炳娇    责编:刘菁

形成“政府监管、平台负责、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当前,正值我国网络生态治理与网络强国建设持续深化的关键节点。2025年11月28日,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聚焦加强网络生态治理,提出网络生态治理是网络强国建设的重要任务,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这为我国网络空间治理提供了重要指引与根本遵循。

我国网络生态治理的主要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网络生态治理与网络强国建设持续系统发力、纵深推进。我国立足当前网民规模全球第一、互联网业态多元的基本国情,始终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管网”,采取了一系列重要举措,逐步构建起了中国特色的网络空间治理法治框架,为网络强国夯实了法治根基,并取得了阶段性成就及治理实效。

立法上,我国出台了《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三大核心法律,加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共同构成了网络生态治理的法治基础与规范指引。针对新业态、新场景,我国正积极开展法治建设工作,不断压实平台在内容审核、账号管理、风险处置等职责上的法律责任与社会责任,引导互联网平台形成兼顾经济利益与社会利益的长效机制。

顶层设计层面,我国始终将网络强国建设作为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一环,以系统性的顶层设计、常态化的政策部署,统筹发展与安全,将网络治理与数字中国建设深度融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强调,要继续深化网络强国战略;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明确“网络生态治理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网络治理划定了“守底线、谋发展”的总基调;针对网络乱象,中共中央政治局提出“敢于亮剑、坚决打击,切断利益链和产业链,铲除其滋生的土壤和条件”,直击网络乱象的核心要害,为网络生态治理提供了根本指南。

执法领域,我国实行常态化整治与专项行动并举战略,网络生态治理效能显著提升。常态化开展“清朗”系列专项行动,精准整治网络乱象,直击虚假低俗网络直播、自媒体无底线博流量、违法违规账号运营等突出问题,以靶向发力有效净化了网络生态。在对平台的治理监管上,执法部门对头部互联网平台,通过常态化督查、约谈提醒等方式,督促各平台完善强化技术防御、优化审核体系、健全应急机制,压实平台责任,有效推动平台从被动整改逐渐转为主动合规。

网络生态治理面临的主要挑战

当前,我国网络生态治理也面临诸多挑战,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黑灰产技术滥用危害向纵深蔓延。

从近期快手平台被攻击事件可以窥见,黑灰产已形成了高度分工的完整产业链条。技术攻击方通过技术手段突破平台安全体系,背后是注册养号、技术攻击、内容分发、利益分成的全链条产业化协同,甚至形成了“自动化攻击+算法规避+批量扩散”的成熟模式。

与早期零散化、低技术含量的网络违规行为不同,如今黑灰产已迈入规模化、智能化阶段:一方面,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优化攻击策略,通过分析平台算法漏洞实现精准规避;另一方面,搭建跨平台操作网络,控制海量“僵尸账号”形成攻击合力,单军团控制账号数可达数十万甚至数百万量级。这种产业化的新样态使得黑灰产网络违法犯罪的破坏性呈几何级增长,传统的防御机制与治理模式无法有效应对黑灰产技术迭代与产业蔓延带来的全新危机。

而且部分平台重经济价值轻安全投入,在安全技术研发、防御机制建设上投入明显不足,缺乏智能化的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系统,难以实现对攻击行为的主动有效出击。黑灰产的滋生与蔓延,不仅破坏了数字空间的有序运行,更增加了社会治理的成本与难度,阻碍了网络强国建设与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

第二,网络生态治理多主体协同机制需提升效能。

网络生态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政府、平台、行业、社会公众等多元主体的协同发力,但目前的治理协同机制存在诸多梗阻,治理效能难以得到充分释放。

从政府层面看,我国当前监管格局的跨部门、跨区域协同治理效率有待提升,尚不足以应对网络攻击的跨平台、跨领域特征。传统的监管模式存在部门壁垒、信息孤岛等问题,难以实现对黑灰产链条的精准敏捷打击,使得最终监管效果治标不治本。

平台层面,部分平台存在“重经济价值、轻社会价值”倾向,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平台在内容审核、账号管理、安全防护等方面存在漏洞,甚至为了追求流量而对部分违规行为选择性忽视,为网络生态埋下隐患。

行业自律与社会公众参与层面,行业内缺乏统一性行业标准与自律规范,网民素养参差不齐,部分网民缺乏安全意识与辨别能力,甚至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黑灰产的帮凶,难以形成网络生态治理“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治理氛围。

第三,规则更新与技术升级不匹配引发制度适配挑战。

尽管我国已出台网络治理领域的三大核心法律,但针对黑灰产自动化攻击、跨平台违规等新型风险,规则体系的针对性与可操作性仍需加强。在快手事件中,黑灰产通过数字技术实施违规内容的秒级发布与扩散,足见黑灰产产业链条技术迭代之快。随着数字技术高度发展,网络空间治理涌现出了新问题、新场景。而目前相关制度和规则存在滞后性,难以对新型攻击行为形成有效约束。

规范层面,缺乏对责任认定、取证追责等问题的法律依据;监管层面,监管力度把握失衡,存在“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情况。制度与规则的适配不足问题,是网络生态治理与网络强国建设进程中的一大梗阻,缺乏既能遏制违规行为又能鼓励技术创新的平衡机制,使平台与技术研发端面临“技术创新”与“合规风险”的两难境地。如何建立科学适配的规则体系,为创新留有空间、为网络守住安全底线,是急需解决的又一重要问题。

政府主导下夯实平台主体责任强化有机协同

网络生态治理需要在政府主导下,夯实平台主体责任,强化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的有机协同。

第一,政府监管要坚持法治为基与技术赋能双轮驱动。

政府作为网络生态治理的重要力量,应以“法治固本、技术赋能、敏捷监管”的脉络筑牢网络安全防线,进而落实到宏观领域,强化我国社会治理能力、国家安全能力的建设。

首先,推动完善网络治理的法治体系。以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精神为指引,统筹推进网络生态治理的立法、执法、司法工作。黑灰产作为网络生态治理的一大症结,应引起政府监管的重点关注。加快修订和完善针对黑灰产新型网络攻击行为的法律规范体系,明确攻击行为的法律责任、取证标准、处罚力度,让黑灰产“不敢为、不能为”。同时强化执法力度,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实现对黑灰产产业链的精准打击,切断利益输送渠道,铲除其滋生的利益土壤。

其次,通过“以技管技”,强化技术赋能监管创新。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构建智能化监管平台,建立风险预警、应急处置、溯源追责等长效机制,提升监管的前瞻性与精准性。吸收借鉴上海“清朗浦江·2025”等专项治理行动的经验,建立跨平台的监测机制与监管数据共享机制,实现对黑灰产违法犯罪行为的跨领域、跨区域精准识别与全面处置。同时,加大网络安全技术的研发投入,在政府层面出台激励政策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克难,以此提升我国网络安全自主可控水平。

最后,继续深化推进“清朗”系列行动,将专项治理与常态化监管相结合。在“快手事件”的警醒之下,后续的监管治理中还应聚焦黑灰产自动化攻击问题,开展精准化、常态化治理行动。在此过程中,将有效的成功经验转化、固化为制度性规范,推动网络生态治理向制度化转变。

第二,平台治理要坚持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并重。

平台是网络生态的建设者、维护者,必须注重合规经营管理,落实好主体责任,坚持贯彻“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相统一”的理念,摒弃“流量为王”“经济效益至上”的短视观念。

一是筑牢技术防御屏障,建立与黑灰产攻击技术相匹配的智能化防御体系。针对网络攻击行为,平台应运用数字技术分析异常行为模式,实现对“批量注册”“同质化发布”等典型攻击行为的预判拦截与精准打击。通过技术手段压缩虚假流量空间,从根本上击穿黑灰产的运行基础。同时,建立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在遭受网络攻击的第一时间及时响应、高效处置,并在最大限度上减少损失。

二是主动落实主体责任,以安全合规为根本,谋求自身向上向善发展。各平台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监管要求,建立健全内容审核、账号管理、安全防护等内部管理制度。同时通过对用户实名认证、信用评级、违规惩戒等机制,有效规范网络行为。为形成治理合力,平台应主动加强与技术、产业,政府监管端的沟通协作,及时真实上报网络安全事件,配合各主体开展调查处置工作。

三是积极践行平台社会责任担当,对平台用户加强引导。平台应加大优质内容供给,警惕违规行为的“试水”行径。通过在开始页面插入式宣传网络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常识,抑或为宣传科普视频进行科学规范引流等方式,主动引导用户提升安全意识与辨别能力,促使用户与平台创作者自觉形成抵制网络乱象的意识,为网络生态治理注入内发性动力。

第三,社会共治要坚持共识凝聚与机制建设双向发力。

从“网络生态治理”中的“生态”一词可知,这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调动全社会凝成合力,最终形成“政府监管、平台负责、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要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作用,制定相关行业自律标准,推动平台之间的信息共享与协同治理。据此,当一个平台遭受网络攻击之后,其他平台能及时获知,尽早启动各自的防御机制,避免损失的无限扩大。尤其是当今世界,正经历全球性的网络空间攻防战,平台间若遭集体性攻陷失守,将对网络安全乃至国家安全造成毁灭性打击。因此,信息共享与协同治理,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各平台应以团结一致的姿态对抗不法行为。

此外,还应畅通公众举报渠道。通过简化举报流程,提升举报反馈效率,让网民成为网络治理的“参与者”。公众作为网络空间的切实体验者,亦是感知网络生态的“神经末梢”,往往是最早发现平台漏洞、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群体,其意见反馈的及时性与准确性深刻影响网络生态。

概言之,建立跨领域、跨区域的治理协作机制,实现政府、平台、行业、公众等多元主体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行动协同,对网络生态治理这一系统性工程起到关键核心作用。

网络强国建设非一日之功,网络生态治理需久久为功。当前,可以从健全跨主体协同创新平台入手,逐渐深化网络生态治理机制建设。由网信部门牵头,联合行业协会、头部平台企业、科研院所多方共建网络治理创新实验室,聚焦AI内容审核、异常行为智能监测、黑灰产溯源等核心治理难题,设立专项攻关课题,对优质创新成果给予资金扶持,打通成果落地推广通道,譬如,将平台研发的新型合规防御技术纳入行业推荐名录,降低中小平台的合规创新成本。同时,促进不同平台、不同领域的治理经验及监测信息的共享,形成行业内良性循环。以此,让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真正转化为国家发展的“最大增量”,从容应对各类网络安全事件。

(陈兵系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王炳娇系南开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研究助理)

举报

文章作者

一财最热
点击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