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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的一个新举措,将解决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难题,未来老百姓异地就医等报销将更加便捷。
1月21日,财政部公开《关于全面推行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开展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工作,在2026年底前正式上线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应用功能,从而解决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难题,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财政电子票据,是指由财政部门监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共管理或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开票单位”)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依托计算机和信息网络技术开具的数字电文形式的电子凭证。它与纸质财政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跨省报销的合法凭证。
目前最为常见的财政电子票据,是老百姓去医院看病时,医院开具的医疗票据(如门诊收费票据、住院收费票据等)。而对于跨省就医的老百姓来说,由于各地财政电子票据式样、编码规则等不一致,需要跨省就医的老百姓多次往返不同地区,携带纸质票据完成核验、盖章、报销等一系列手续,导致报销流程复杂、周期较长。
为了解决这类问题,财政部近年先后在浙江、山东、重庆、四川、江西等14个省份,试点了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已经初显成效。
比如,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公开的消息,去年12月2日,一张来自浙江省武义县第一人民医院的医疗收费电子票据,通过财政电子票据数字账户(即“财政票夹”应用)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成功完成了异地报销结算,标志着江西首笔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业务正式落地。这意味着,江西成功打通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高速路”。
一些享受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试点便捷的个人反馈,以前跨省就医报销来回跑耗时数日,而现在“零次跑”“线上办”,省时省力。
不过上述财政电子票据跨省异地报销仅限于上述试点的14个省份。而此次《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制的财政电子票据,均须实行全国统一式样、编码规则和电子票据数据标准,并按要求实时接入全国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全面纳入跨省报销范围。
这意味着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将扩至31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通知》要求,各省份应按照全国统一的标准和要求,依托全国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应用功能,实现全国财政电子票据实时共享,向社会公众提供财政电子票据跨省归集、状态查询、真伪鉴别、报销锁定、报销反馈等跨省报销服务。
根据《通知》安排,计划在2026年底前正式上线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应用功能。
随着上述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落地,未来老百姓异地就医报销等将更加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