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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年关,位于徐州市西北郊的徐州四方农产品保供中心显得愈发热闹。从凌晨1点到中午12点,整个市场都被此起彼伏的叫卖声、讨价还价声包裹,一片城市烟火的气息。
但市场红火的背后,一场围绕保供中心所在区域部分土地的争夺战,也变得愈发激烈。
一方是徐州市淮海国际港务区柳新镇唐沟村村委会(下称“唐沟村村委会”)。其对外宣称,徐州四方农产品保供中心(下称“四方保供中心”)承租的,是村里的“村集体存量建设用地”;另一方,则是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徐矿集团”),凭借手中持有的土地证,起诉要求唐沟村村委会返还相关土地。
四方保供中心一期部分地块正在争讼中的土地之上。而身在其中显得尴尬并提心吊胆的,则是四方保供中心的负责人段绪强。
1月16日,段绪强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说,自己在投建前从来不知道相关土地存在争议。
段绪强说,目前已经开业的为保供中心一期,占地100余亩。而这100亩土地,是2025年3月,其从徐州市柳新镇唐沟村租赁的,土地性质为“村集体存量建设用地”。根据租赁协议,租赁价格为6000元/亩,每五年上涨1000元。
柳新镇副镇长李建秋则告诉记者,整个保供中心原本的规划是,总投资约11亿元,分三期建设,最终将保供中心建设成为占地面积约600亩、辐射周边400公里的大市场。
一位柳新镇官员在接受第一财经采访时称,目前唐沟村对外出租的100亩土地中,虽然确实有30余亩土地,被徐矿集团以“工业用地”名义,办理了国有土地证,但徐矿集团办理该土地证的过程中,存在瑕疵行为。
但如今,伴随着项目所承租的土地陷入争议,未来保供中心将如何走向,原本的规划能否如期展开,甚至是否会因此被拆除,都成了未知之数。
纠纷
李建秋说,存在争议的30余亩地块,原先为唐沟村的砖瓦厂。后来,砖瓦厂因环保设施不达标被取缔,该地块便一直闲置。也因此,村里一直都认为,这块地是属于村集体的。
但是,2025年8月,伴随着唐沟村村委会被徐矿集团以排除妨害纠纷为由告上法庭,唐沟村的村民们赫然发现,这块一直被认为是“村集体”的土地,其实早被徐矿集团办理了土地证。
据李建秋介绍,上述土地更早前为唐沟村村民用以养鱼的坑塘。因为该位置毗邻庞庄煤矿旗下的张小楼矿井,而当时的张小楼矿井由于部分煤质比较差,因此产生的煤矸石等固废物质数量太多,无处堆放,便找到唐沟村,双方最终达成如下协议:唐沟村允许徐矿集团将煤矸石等固废物质填入坑塘,但鉴于坑塘被填埋后村民无法继续养殖,因此徐矿集团需免费将煤矸石等固废物质交由唐沟村处置。因此,这些土地一直都由唐沟村实际使用,且位于徐矿集团张小楼井工业广场的围墙以外。
在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下称“泉山区法院”)的判决书中,徐矿集团对该地块的纠纷过程表述称:
2016年1月15日,徐矿集团下属庞庄煤矿与被告(即“唐沟村村委会”,下同)双方签订《矸石山等转让及安全协议》,协议主要约定:庞庄煤矿自2016年1月15日起将矸石山附近的工业广场围墙外的矸石山、矸石山架子头及矸石山上的轨道等(土地使用权除外)的所有权无偿转让给被告,由被告负责拆除矸石山支架,滑道,滑板,轨道等附属设施,被告需于2016年1月30日前将矸石山与庞庄煤矿之间的围墙大门交由庞庄煤矿封闭。
2020年7月,庞庄煤矿发现矸石山,矸石山架子头及矸石山上的轨道等设施已由被告拆除处理完毕,但现场堆放大量的废旧钢材,便在现场张贴公告,要求清空并返还土地。2021年8月,庞庄煤矿又向被告发律师函,同样要求被告清空并返还土地,被告拒绝返还。
2025年4月左右,庞庄煤矿发现被告将地上的废旧钢材清理完毕,正在进行场地平整,且地上堆放了大量的石子。2025年5月9日,庞庄煤矿向被告发函,要求被告立即停止施工行为,不要构建任何建筑物,并在10日返还土地,被告仍未返还。
唐沟村村委会则辩称:涉案土地原系被告村集体土地,后变更为国有土地划拨给原告使用。2016年1月15日,原告下属庞庄煤矿与被告双方签订《矸石山等转让及安全协议》并未约定被告拆除完矸石山设施后将土地返还原告,退一步讲,即使是原告的土地,也闲置多年,土地利用离不开地方,现被告正在推进包括涉案原告土地在内的土地统一开发利用,被告可与原告协商,由原告通过有偿使用的方式将土地交给被告使用,达到地矿关系和谐,实现经济、社会效益统一。
记者注意到,徐矿集团提及的2025年4月以后的施工行为,与保供中心的项目施工时间有重合之处。
2025年10月,泉山区法院判决称,被告唐沟村村委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清空并返还原告徐矿集团位于徐州市张小楼井工业广场的土地(不动产权证号:2024徐州市不动产权第0006044号)。
土地证与程序
令人意外的是,输了官司的唐沟村村委会,并未在法律规定的“十五日内”提起上诉,这意味着,上述判决目前已经生效。
对于造成此种被动的局面,柳新镇一位副镇长解释称,当时恰逢唐沟村新老支书交替,再加上时任村支书突发心脏病住院,大家的精力都放在了看望村支书上,就没顾上判决书上诉的事儿。这位副镇长说,即便徐矿集团赢了官司,但其在办理上述地块的土地证过程中,也存在瑕疵行为。
泉山区法院在上述判决书中称,“位于徐州市张小楼井工业广场(原坐落名称:庞庄办事处)的土地使用权人为原告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原告于2004年3月10日取得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徐土国用(2004)第03462号,2024年1月23日更换新证,证号为:2024徐州市不动产权第0006044号。”
记者随后致电徐矿集团董事长吴宁,遗憾的是,电话被挂断,向其发送的求证信息,截至发稿,亦未获得回复。
段绪强说,早在20年前,自己就曾从唐沟村租赁土地创办企业,后来进入建材行业时,土地也是从唐沟村租赁的。再后来,段绪强决定再次转型创办保供中心时,想到的第一个合作对象,还是唐沟村。段绪强也没想到,这次自己承租的土地,竟然被卷入了纠纷。
那么,该项目建设所需的土地证、项目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施工许可证、项目消防审图合格证等证件,又是如何批复、验收的?
1月16日下午,柳新镇就此问题回复第一财经称,村集体存量建设用地在用地手续上与国有土地不同,并不经过招拍挂程序,而柳新镇作为2012年被江苏省批复的首批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享有700多项县级经济社会发展管理权限,“就是我们有一定的权限,来承担(建设手续审批)这个问题。”柳新镇一位官员说,在保供中心的建设过程中,柳新镇对其进行了全程监管,并进行了消防安全验收。
一则来自柳新镇的信息显示,目前,唐沟村村委会正准备向法院申请再审。
柳新镇也专门成立了专项小组,协助唐沟村与徐矿集团解决土地纠纷事宜。
而已经投资1亿多元并于2025年底开始试营业的保供中心,则在这场冲突中显得有些尴尬。
段绪强说,原本保供中心的规划,是总计投资10多亿元,分三期建设,届时,保供中心将成为一个能够辐射整个淮海经济区的农副产品物流中心。但如今,土地纠纷虽然暂时尚未影响到市场经营,但未来的规划能否如期实现,已然充满更多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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