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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生成 免责声明
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全面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跨关区退货的公告,为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海关总署决定在全国海关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跨关区退货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跨关区退货仅适用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9610模式”)。二、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退货商品可跨关区退回,退回商品仅允许退至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业务的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三、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业务的企业应规范经营,并具备独立的作业功能区,相关生产作业系统数据应向海关开放或与海关信息化系统对接。本公告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未尽事宜按海关现行规定执行。
随着局势变化,相关物流安排可能随时发生调整。
机构认为,政策催化加速、资金面改善以及前期调整已释放部分风险等因素共同支撑节后行情的乐观预期。
“‘十五五’规划的推出,标志着我国跨境电商从依赖流量红利的‘规模扩张’向注重品质与合规的‘质量提升’转型。”
从一季度的5.36万吨起步,二、三季度稳步增长,直至四季度一举突破7.31万吨大关,实现“四级跳”。
成为当年度我国内地第三个总货量突破200万吨大关的机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