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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目药业:因信息披露不准确 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第一财经 2026-04-17 20:23:49

责编:张骁

天目药业:因信息披露不准确 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天目药业公告,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经查,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形,公司披露子公司天目山健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业务内容为“植物饮料”大健康产品,未准确描述其业务实质;公司披露的《关于子公司部分存货核销的公告》,未准确揭示存货核销的原因。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董事长刘加勇、总经理孙学建、董事会秘书党国峻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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