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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有欧盟官员称,对于使用中国等“高风险国家”逆变器的项目,欧盟将禁止提供资金支持。
5月7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此答记者问时表示,中方注意到有关消息。欧方在没有任何实际证据的情况下,首次将中国划定为所谓“高风险国家”,并以此为由禁止对使用中国逆变器的项目提供资金支持,这是对中国的污名化行为,且对中国产品构成不公平、歧视性待遇。中方拒绝接受,并坚决反对。
发言人称,欧盟将中国划定为“高风险国家”,将影响中欧互信,破坏双边经贸合作,不利于中欧乃至全球产供链稳定,甚至带来“脱钩断链”的风险。欧盟强行采取措施排挤中国产品,违背市场规律和公平原则,不仅损害中国企业利益,更将反噬自身,影响欧盟绿色转型和能源安全。
发言人表示,中方敦促欧方立即停止将中国列为“高风险国家”的污名化行为,取消对中国产品的不公平、歧视性做法。中方将密切关注,并认真评估欧方政策对中国企业利益和中欧产供链的影响,将采取措施维护中国企业正当合法权益。

5月4日,欧盟委员会发言人麦加里(Siobhan McGarry)称,欧盟执行机构已决定“制定相关指南,限制将欧盟资金用于涉及高风险供应商逆变器的项目”。麦加里还表示,修订后的欧盟《网络安全法案》也寻求在中期内应对相关风险。
欧盟中国商会在发给第一财经记者的声明中称:“我们注意到,排除中企逆变器可能只是欧方行动的一小部分。欧方还希望将这些措施扩大到更广泛的绿色能源领域,我们担心,这无疑将给相关领域的中企运营带来极为深远的负面溢出效应——不仅影响中企的商业声誉和品牌影响力,也让他们的欧洲客户在本土政治压力下面临艰难的选择;不仅是在清洁能源的细分领域,在更广泛的绿色转型市场,欧方正在发动的可能是一场对中企的‘猎巫行动’,对欧方这种仅仅基于国家来源就排除企业的做法,我们对此深感震惊、深表关切。”
欧盟中国商会还表示,令人遗憾的是,这种根据国家来源直接排除企业的做法,在当前欧盟的单边立法中已初露端倪——例如欧盟《网络安全法》修订提案,就打算赋予欧盟委员会相当大的权限来排除中国企业。尽管该法律尚未落地,但欧委会当前在逆变器上的做法似乎已经在“抢跑”:把中国定义为高风险国家之一,然后排除中企。
该商会称,欧方在欧盟资金(EU funding)的框架下不断延伸排除范围,实际上就是不公平地将中企排挤出欧盟市场。“我们对欧方这种不断扩大、无限制地泛化安全概念、扰乱中欧经贸关系和产供应链的做法表示坚决反对。”商会称,与此同时,欧方采用非市场手段扭曲市场竞争、扰乱供应链和产业链的行为,如果其规模和范围持续扩大,进而整体侵害中企合法权益,则极有可能引发中方的反制。近期中方出台的维护供应链安全及应对长臂管辖等一系列法律工具,正是为保护中方正当利益所作的制度准备。如果欧洲的监管环境不断恶化,走向单边化和非理性化,这种监管层面的下行螺旋最终只会损害各方的共同利益——这是该商会极不愿意看到的。
中美经贸关系的健康发展,不仅关乎两国利益,也事关全球福祉。希望美方此次能听懂中国政府发布阻断禁令的法治语言,回归理性冷静,展现合作诚意,共同推动中美关系重回正轨。
截至4月9日,预登记采购商超过21万。
何亚东表示,中美双方应落实好两国元首重要共识以及前期经贸磋商成果。
中美经贸关系的本质是互利共赢,合则两利、斗则俱伤。
立场文件为WTO改革注入了“发展优先、规则导向、包容共治”的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