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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民营经济新增13条” ,持续擦亮民营经济金名片

浙江在线 2026-05-14 14:29:13 听新闻

责编:罗懿

从内容来看,政策突出“力度更大、突破更强、落地更实”三大特色。

民营经济是浙江发展的一张“金名片”,新征程上,如何持续擦亮这张“金名片”,打造最具竞争力的营商环境?浙江再次加码,亮出满满诚意。

近期,在2023年颁布实施的“民营经济32条”基础上,浙江出台了《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三条措施》(简称“民营经济新增13条”),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更优服务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记者从5月14日的省政府政策吹风会上获悉,“民营经济新增13条”聚焦科技创新、领域开放、要素改革、法治保障4个维度,其中第1-4条聚焦科技创新,着力激发民营经济新动能,包括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企业参与占比不低于80%、其中主导占比不低于70%等;第5-7条聚焦领域开放,着力拓展民间投资新空间,如明确铁路、核电、海上风电、供水等9个领域项目向民间资本开放。第8-10条聚焦要素改革,着力强化民企高质量发展保障;第11-13条聚焦公平法治,着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民营经济新增13条”政策导向十分鲜明,就是“提振信心、稳定预期、支持发展”,与此前“民营经济32条”形成倍增合力。从内容来看,政策突出“力度更大、突破更强、落地更实”三大特色。

力度上,去年以来,国家颁布《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促进民间投资13条政策。浙江的“民营经济新增13条”,全面对标国家政策并主动加码,9项关键举措加力实施,政策力度高于国家要求及原“民营经济32条”,其中主要体现在民间投资准入及参与重大项目上。

比如在拓宽投资领域,在国家7个领域基础上,浙江将开放领域拓展至9个,同时提高了参股比例,在国家要求具备条件的项目,民资持股比例可不低于10%基础上,浙江进一步明确将具备条件的核电、深远海风电项目民资持股比例提高至“不低于20%”。浙江还建立专项论证机制,规范民资参与程序,并首次明确未经论证不得审批(核准),真正让民间资本“有的投、愿意投、放心投”。此外,明确基金、用地、用能支持民间投资项目由原“3个不低于70%”提升为“3个不低于80%”,做到政策可量化、可监督。

“民营经济新增13条”的政策突破也更强,改革创新点多。聚焦企业痛点堵点,浙江大胆创新,推出人才自主认定、支持民企参与人工智能、金融精准支持、权益保护升级、为企服务提效等27项独创性举措。如着力提高企业参与重大科技项目、科技奖项占比,探索整合涉企科创平台,精简规范涉企榜单评选,让企业更加安心研发、放心经营。另外,在资金支持方面,持续加力扩大无还本续贷规模,2026年新增5000亿元以上,后续余额保持每年5%以上增长,用真金白银赋能企业发展。

政策的生命力在于落实。此次出台的政策紧扣企业急难愁盼,力争做到务实管用、直达快享,让企业获得感强。为了提升政策获取便利度,浙江计划建设浙里惠企政策精准直达平台,实现“政策找企业”和“企业找政策”双向贯通,破解惠企政策“找不到、看不懂”的老大难问题,明确政策执行的办理流程和标准,形成工作闭环,保障政策真落地、企业真受益。

民营经济是浙江经济的最大特色、资源和优势。新政策的出台,既是对国家法律政策的全面落实,也是对民营企业需求的有力回应。在浙江正加快建设一流创新生态,打造最具竞争力营商环境的背景下,新政策将进一步提振民营企业信心,推动浙江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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