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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证监局对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长春长春大街证券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

第一财经 2026-05-25 16:42:09

责编:高明妍

吉林证监局对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长春长春大街证券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

吉林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长春长春大街证券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发现该营业部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考核激励不当,对员工的绩效考核将基金销售收入作为主要考核指标,绩效考核与新开户数量、客户交易量直接挂钩。二是对从业人员及其配偶、利害关系人投资行为申报和监控管理不到位。三是未有效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职责。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吉林证监局决定对该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该营业部应于收到监管措施决定书一个月内对上述问题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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