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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地方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不得出现操纵市场价格、低于成本价格倾销、哄抬价格、价格歧视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第一财经 2026-05-29 16:23:39

责编:高明妍

两部门:地方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不得出现操纵市场价格、低于成本价格倾销、哄抬价格、价格歧视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推进地方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进一步完善交易规则。对目录以内产品,要严格执行框架协议采购方式有关规定,在框架协议第一阶段,科学设定最高限价和淘汰率,遏制高价入围。对目录以外产品,各省级财政部门要指导电子卖场管理者根据电商交易特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交易规则,达到一定金额的要运用电子反拍、网上竞价等竞争性方式实施采购;要求供应商在相关协议中承诺,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确定其产品在电子卖场的销售价格,不得出现操纵市场价格、低于成本价格倾销、哄抬价格、价格歧视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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