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评论

分享到微信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规范词元经济健康发展,防范金融炒作风险︱法经兵言

第一财经 2026-06-17 20:57:41 听新闻

作者:陈兵    责编:任绍敏

在需求激增、规则滞后等多重因素叠加下,词元交易已经呈现出偏离其使用价值本位的趋势。

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与智能体的快速普及应用,词元作为大模型服务的核心计量单元,市场需求呈爆发式增长。同时,词元场外交易、投资化炒作、代币化包装、传销式推广等乱象快速蔓延,形成诸多灰色产业链,滋生非法集资、金融诈骗、洗钱等非法金融风险,破坏数据要素公平竞争秩序,对人工智能(AI)健康发展与社会治理安全构成现实威胁。基于此,系统剖析词元金融化炒作的风险与成因,提出相关应对建议。

词元金融化炒作风险

当前,在需求激增、规则滞后等多重因素叠加下,词元交易已经呈现出偏离其使用价值本位的趋势,逐渐演变为投机炒作对象,由此衍生一系列与AI健康发展相悖的突出风险。

一是场外交易泛滥,市场定价机制扭曲。当前,主流大模型平台基本都在用户协议中明确约定,词元仅限用户本人账号使用,不得转让、转售、兑换、倒卖。但实际运行中,微信群、QQ群、二手交易平台、小众论坛等隐蔽渠道大肆开展词元场外交易,已形成批量囤购、暗地转卖、高价套利的地下产业链。此类交易行为普遍采用账号借用、代充代用、私下兑换、绑定服务等方式规避平台规则,呈现匿名化、碎片化、跨平台、跨地域特征,交易资金多通过个人账户转账、虚拟货币结算等方式完成,难以追踪溯源。从市场表现看,场外交易价格较官方定价普遍存在溢价,高精度生成、长文本处理、智能体长链路任务等稀缺场景词元溢价更高,严重冲击平台正常定价与供给体系。

二是金融化炒作突出,非法金融风险集聚。不法分子借助“人工智能”“数字资产”“数据要素”等热点概念,刻意模糊词元的服务计量属性,将其包装成“高增值投资品”“保本型理财产品”“数字期货合约”,以“囤词元暴富”“低投入高回报”“AI时代数字黄金”“词元理财”“词元挖矿”等噱头诱导公众参与投机。部分非法机构虚构“词元价格指数”,违规进行杠杆交易、合约交易、做市炒作;或以“词元代理”“区域分销、层级分红”等名义发展下线,形成上下线利益链条,本质上属于传销违法活动;更有甚者,将词元与虚拟货币绑定,非法发行“词元代币”,搭建线上交易平台开展集中交易,涉嫌非法集资、金融诈骗、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等多重违法犯罪。此类活动隐蔽性强、传播速度快、涉众范围广,一旦资金链断裂,极易引发大规模财产损失与群体性维权事件,对金融稳定、社会安定与AI产业声誉构成直接威胁。

三是黑灰产批量套利,破坏正常市场竞争秩序。黑灰产团伙利用平台注册核验漏洞、福利发放规则漏洞,借助自动化脚本、批量虚拟机等手段,大规模注册虚假账号、刷取免费词元、恶意套取平台优惠补贴,再通过场外渠道低价倾销套利。此类行为给平台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导致合法经营者与中小开发者面临更高的使用成本,创新投入与研发收益被非法套利行为侵蚀,严重扰乱正常市场竞争秩序。黑灰产套利行为还加剧了数据要素市场无序竞争,抑制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与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规范AI市场秩序的方向背道而驰。

词元金融化风险的成因

词元金融化炒作及相关交易乱象快速蔓延,并非简单的市场逐利行为,而是AI快速发展过程中,法律属性模糊、规则供给滞后、监管协同不足、平台管控薄弱、市场供需失衡与社会投机心理多重因素交织作用的结果。

其一,法律属性界定模糊,监管边界与定性依据不清。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与监管政策尚未对词元作出明确法律定位,究竟属于数据产品、服务计量单位、虚拟财产还是功能性权益缺乏统一认识,司法与执法层面均存在认定难题。词元本身不具有法定货币、证券、期货、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资产的核心属性,不具备投资价值与收益承诺基础,但在概念炒作下被人为赋予增值预期。由于属性不清,监管部门难以准确界定监管职责、适用法律依据、划定行为边界,对场外交易、代币化包装、传销式推广等行为存在不敢管、不会管、管不到的困境,风险研判滞后于风险演化,防范措施跟不上风险蔓延,为投机炒作与非法活动留下空间。

其二,竞争规则供给滞后,新型风险难以有效规制。词元交易、智能体调用、批量刷取套利、场外倒卖等均属于AI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的新场景、新行为,现有《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则针对性不足、适配性不强,存在滞后性。对于词元场外倒卖、恶意刷量套利、虚假宣传炒作等行为,现有条款难以直接覆盖,存在认定标准模糊、构成要件不清、取证固证困难、处罚力度偏轻等问题。黑灰产借助技术实现自动化、隐蔽化、规模化操作,进一步提升执法难度,违法成本显著低于违法收益,难以形成有效震慑,导致风险不断扩散放大。

其三,监管协同机制不健全,风险防范能力不足。词元交易涉及互联网平台、数据要素、金融活动、市场竞争、网络安全等多个领域,牵涉网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公安、工信等多部门,呈现典型的跨领域、跨区域、跨平台特征。当前监管体系仍存在职责交叉与监管空白并存、信息共享不充分、联合执法不常态、线索移送不顺畅等问题,容易出现“各管一段”“各自为政”的碎片化监管。同时,场外交易隐蔽、资金流向复杂、黑灰产的强技术性,对监管的技术监测、实时预警、全链溯源、快速处置能力提出极高要求。现有监管手段以事后处置为主,缺乏智能化监测系统,风险研判停留在表面,防范措施被动滞后,难以实现早发现、早预警、早干预。

其四,平台管控存在明显短板,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主流大模型平台虽在用户协议中明确词元不可转让、不可倒卖,但实践中其风险防控与治理存在明显漏洞。主要包括:账号实名制与人脸核验执行不严,黑灰产可轻易批量注册虚假账号;词元获取、发放、消耗、流转全流程留痕与溯源机制不健全,无法有效识别异常囤词、高频交易、批量刷取等行为;对场外交易、私下转售的监测、识别、处置能力不足,处罚力度偏弱,难以形成约束;部分平台存在重用户增长、轻风险治理,重规模扩张、轻合规管理的倾向,对明显套利行为采取默许、纵容态度,客观上为场外交易与黑灰产提供了生存空间。

其五,市场供需失衡与投机心理叠加,为风险形成提供助力。随着AI智能体、自动化办公、产业AI化、社会治理智能化等场景快速普及,词元消耗呈指数级增长,供需矛盾阶段性凸显。部分中小企业、个人开发者、机构用户面临官方购买流程繁琐、价格偏高、供给紧张等问题,转而寻求场外渠道,形成稳定的地下交易需求。而社会层面存在投机心理,容易被“词元增值”“数字投资”等虚假宣传误导,大量普通用户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参与炒作,进一步推高市场热度与风险隐患。

对策与建议

应对词元金融化炒作风险及交易乱象,必须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激励与约束并举、监管与自律协同,聚焦风险源头、突出问题关键、强化系统施策、推进标本兼治,推动词元回归使用价值本位,构建公平竞争、规范有序、安全可控的词元经济发展健康生态。

第一,强化风险研判,明确法律定位与属性边界。将词元金融化纳入AI重点风险研判范围,深刻认识其对市场竞争、市场安全的多重危害,筑牢风险防范的共同思想基础。尽快通过立法解释、行政法规或监管指引明确词元法律定位,将其界定为AI服务计量型数据产品,具有服务功能与使用价值,不具有货币、证券、期货、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属性,严禁以任何形式将词元作为金融产品开展炒作、交易、发行、代理等活动。完善数据要素市场交易规则,明确词元仅限本人账号使用,禁止场外转让、转售、兑换、代币化、期货化、拆分销售等行为,划定清晰的合法合规边界。同步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配套规则,将词元场外倒卖、恶意刷量套利、虚假投资宣传、传销式推广等行为明确纳入不正当竞争规制范围,统一执法标准与处罚尺度,为风险防范与监管执法提供明确依据。

第二,完善公平竞争法治体系,强化刚性约束与执法震慑。将词元市场秩序纳入AI重点竞争监管范围,加大对扰乱市场秩序、破坏公平竞争行为的执法力度。针对词元金融化炒作突出问题,重点查处三类行为:场外交易、代币化发行、非法代理传销等,坚决遏制非法金融活动;黑灰产批量注册、恶意刷词、自动化套利等,切断地下产业链条;虚假宣传、价格操纵、流量劫持、商业诋毁等,维护市场诚信环境。此外,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涉嫌非法集资、诈骗、非法经营、洗钱等犯罪行为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形成强监管、严执法、零容忍的治理态势。

第三,健全协同监管机制,提升风险研判与技术防范能力。建立由网信部门牵头,市场监管、金融监管、公安、工信等部门参与的AI词元风险协同监管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统一监管口径、共享风险线索、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加强AI词元风险常态化研判,跟踪监测交易规模、价格波动、炒作模式、黑灰产动向,及时发布风险预警。建设词元交易风险智能化监测平台,运用大数据、AI、区块链等技术手段,对词元获取、发放、消耗、流转、异常交易、资金流向等实施全链条、穿透式、实时化监测监控,构建风险预警模型,及时发现场外交易、批量刷词、金融化炒作、传销推广等隐患线索。推动监管平台与大模型平台数据对接,实现风险线索快速移送、违法行为快速处置、风险事件快速响应,提升监管精准性、及时性、有效性。

第四,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强化源头风险管控。督促大模型平台严格履行AI领域主体责任,全面补齐风控短板,构建词元全生命周期风险治理体系。严格落实实名制注册、人脸核验、账号实人认证等要求,从源头遏制虚假账号与批量注册;完善词元获取、发放、使用、消耗全程留痕与溯源机制,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强化异常行为监测,对高频囤词、异地登录、批量消耗、异常转售等行为自动识别、及时干预、从严处置;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对参与场外交易、恶意刷取词元的账号采取封禁、扣除词元、失信公示等措施,形成有效约束;建立平台与监管部门信息报送与协同处置机制,主动上报风险线索、配合执法调查,共同筑牢风险防线。

第五,加强市场引导与行业自律,培育良性竞争生态。多渠道开展风险提示与普法宣传,通过官方发布、案例通报、平台弹窗、媒体解读等方式,揭露“囤词元暴富”“词元投资增值”等骗局本质,提醒市场主体与社会公众认清非法金融活动危害,远离场外交易与投机炒作。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回归技术创新、服务提升、合规经营的正确轨道。推动AI行业协会、数据要素产业联盟等组织制定自律公约与行为准则,倡导公平竞争、诚信经营、合规使用,共同抵制词元金融化炒作、场外交易、黑灰产套利等行为,加快形成政府监管、平台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格局。

(作者系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中国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战略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举报

文章作者

一财最热
点击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