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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季度全球数字资产:AI智能体与加密金融加速融合

第一财经 2026-08-03 19:31:49 听新闻

作者:张晓晶 ▪ 胡志浩 ▪ 李重阳    责编:刘菁

人机协同延伸至金融核心领域,并对现有制度安排提出挑战。

2026年第二季度,全球数字资产市场在分化中深化变革。加密资产总市值连续第三个季度下行,比特币在反弹至8.2万美元后深幅回调,现实世界资产(RWA)则逆势增长。

监管层面,美国《数字资产市场清晰法案》(CLARITY法案)完成重大架构调整;主权数字货币领域,数字欧元进入试点准备阶段,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基础设施“数币达”启动品牌化运营。尤为值得关注的是,AI智能体与加密金融的融合正从实验走向规模化,人机协同延伸至金融核心领域,并对现有制度安排提出挑战。

一、数字资产市场跟踪

2026年第二季度,加密资产市值连续第三个季度下跌。根据CoinGecko的统计,截至7月18日,加密资产总市值约2.27万亿美元,较一季度末下跌4.46%。

价格方面,截至7月18日,比特币收盘价为6.48万美元,较一季度末下跌5.01%。这一调整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4月初至5月上旬,比特币价格显著反弹,5月10日录得季度最高点8.2万美元,较4月1日上涨20.7%。反弹的核心驱动来自市场资金面:一是现货比特币ETF资金回流,二是充裕的链上流动性支撑,三是空头平仓形成自我强化的上行推力。

5月中旬至6月初,比特币深度回调,进入震荡调整阶段,6月6日收于6.1万美元左右,较5月10日高点跌去25.8%。这一阶段的下行压力来自美联储释放鹰派信号、地缘政治紧张、ETF资金持续外流以及Strategy公司(前MicroStrategy)宣布比特币出售计划等多重因素。

RWA继续维持高增长。根据RWA.xyz统计,截至7月18日,RWA总市值达347.11亿美元,较一季度末增长18.67%。根据其底层资产划分,美国国债RWA占比最高,为45.86%,市值约159.19亿美元,相关产品主要作为加密资产的货币市场基金功能,其二季度增速高达28.25%;其次为大宗商品RWA,市值44.90亿美元,占比12.94%;各种信贷类RWA共计市值49.55亿美元,总占比14.28%;股票RWA增长显著,涨幅101.60%,市值达到18.18亿美元,占比5.24%。

二、全球数字资产监管与发展

(一)加密资产监管框架逐步完善

1.美国CLARITY法案再度升级

5月12日,美国参议院银行委员会发布CLARITY法案新版草案,对过去版本进行了重大架构调整。众议院2025年7月通过的版本以监管管辖权划分为核心架构,主要明确美国商品交易委员会(CFTC)对数字商品现货市场拥有专属管辖权,美国证监会(SEC)保留投资合同资产管辖权。新版法案采用全部删除后替换的修订方式,从原有6卷重构为9卷,切分维度从监管权限转向政策领域,涵盖证券发行、反洗钱、去中心化金融监管、银行创新、破产安全港等具体场景。关于CFTC与SEC管辖权划分的条款不再作为核心内容展开。这一变化表明,监管权限划分基本达成共识,国会立法重心转向具体业务场景的规则设计。

新版法案引入了网络代币与辅助资产两个新概念。网络代币是指依附于分布式账本系统、价值来源于该系统使用的数字商品,被界定为非证券,包括比特币和以太坊等。辅助资产是网络代币的特殊子集,指价值依赖于发起人或关联人的企业家才能或管理才能的网络代币。由于这一特性,辅助资产被推定为投资合同,须履行SEC披露义务。我们推测,Solana、Cardano、Polkadot等由具体团队持续开发和推广的项目代币可能落入辅助资产范畴。CLARITY法案设计了辅助资产向网络代币转换的认证制度:发起人可向SEC提交认证,证明代币价值不再依赖其管理努力,经SEC 60天未否决后,该代币即从辅助资产转为纯网络代币,监管管辖权从SEC转入CFTC。

新版法案首次为去中心化金融交易协议建立系统性监管框架。法案将去中心化金融(DeFi)交易协议定义为通过分布式账本系统执行金融交易、按照预定自动化规则运行且不依赖第三方托管控制的协议。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协议将被视为非去中心化金融交易协议,须接受与传统证券中介类似的监管:第一,存在个人或群体有权控制或实质性改变协议功能或共识规则;第二,协议并非完全基于预设的透明规则执行;第三,存在个人或群体有权限制或审查用户使用。法案还明确,软件开发者仅因编译交易、运行节点或提供预言机服务不受证券法约束。我们认为新监管框架的影响在于,具有治理代币但保留核心团队控制能力的协议可能面临更严格的合规要求,而代码完全不可变、由去中心化自治组织(DAO)治理的协议可能适用较轻的监管安排。

2.中国香港虚拟资产监管框架形成全链条制度体系

5月26日,香港财库局与证监会联合发表有关规管虚拟资产咨询及资产管理服务的咨询总结,新发牌制度遵循“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原则,分别与《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和第9类(资产管理)受规管活动对齐,目标于年内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至此,香港虚拟资产监管已覆盖交易、托管、咨询、资产管理四大业务支柱,配合此前启动的场外交易商发牌制度,形成全业务链条的牌照框架。证监会行政总裁梁凤仪称这是“完善数字资产监管框架的最后一步”。

加密资产信息透明化立法取得突破。6月17日,香港立法会三读通过《2026年税务(修订)(自动交换资料)条例草案》,采纳经合组织《加密资产报告框架》(CARF)并更新共同申报准则(CRS)。新规将加密资产、加密衍生品及部分非同质化代币纳入强制申报范围,要求加密资产服务提供者收集用户身份与交易数据并定期向税务部门申报。约8000家此前未纳入CRS监管的资产管理、小型托管等机构将被强制登记为申报财务机构。CARF将于2027年1月1日生效,香港计划2028年9月启动首次加密资产信息跨境交换。

(二)主权数字货币取得关键进展

1.数字欧元进入试点准备阶段

数字欧元项目从技术筹备阶段进入立法与试点准备的关键阶段。数字欧元的制度设计方面,6月23日,欧洲议会经济与货币事务委员会通过了数字欧元监管规则草案。根据草案,数字欧元基本服务包括账户开立、资金管理和至少一种支付工具,均不收取费用。数字欧元将同时支持在线支付和离线支付,离线功能通过近场通信技术实现,在无网络环境下提供类似现金的隐私保护。在线支付采用零知识证明等技术,在不泄露个人信息的前提下验证交易,欧洲央行作为发行方无法直接获取个人交易数据。为防止对商业银行存款体系造成冲击,草案设置个人持有上限约3000欧元,企业仅可临时存放当日经营收款且不超过24小时。数字欧元账户不计付利息。

在试点方面,欧洲央行选定了36家机构参与数字欧元试点。试点计划2027年下半年启动,为期12个月,在欧洲央行及19个欧元区国家央行同步展开。试点将使用功能和技术上接近立法草案设计的测试版数字欧元,测试场景包括个人之间的线上和线下支付以及对商户的实体和电商支付。

数字欧元推进的战略诉求在于缓解欧元区日常支付对外部支付网络的高度依赖。Visa和万事达卡占欧元区银行卡支付交易的约61%,21个欧元区成员国中有13个尚未建立本土银行卡支付体系。欧洲央行行长拉加德多次强调,数字欧元是维护欧元区货币主权和战略自主的重要举措。

2.日本综合探索零售和批发型央行数字货币

日本在央行数字货币领域的工作重心出现显著调整,从此前单一的零售型CBDC(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扩展到零售、批发型CBDC的系统性综合探索。

零售型CBDC方面,CBDC论坛从研究阶段转入社会实施框架阶段。原有7个工作组整合为3个讨论组:DG1负责CBDC架构,整合外部连接、KYC/认证、设备/用户体验和操作流程等议题;DG2负责新技术,聚焦DLT、可编程性和代币化存款,防止数字资产的碎片化;DG3负责CBDC生态系统,确保普遍接入和服务差异化。论坛参与实体超过64家,涵盖银行、证券、通信、电子商务和初创企业。这一调整标志着日本央行正从验证技术可行性转向定义零售CBDC所需的“最小必要功能”。

批发型CBDC方面,5月19日,自民党“次世代AI与链上金融构想项目小组”提案在自民党政调审议会获得通过,支持央行活期账户存款代币化(实质即批发型CBDC)。日本央行理事神山一成将批发型CBDC定义为“央行账面上的代币化活期存款”,专为金融机构间大额结算设计,基于分布式账本技术(DLT)运行,不仅支持银行间支付,还支持数字资产的同步交付对支付(DvP)结算。日本央行计划在CBDC论坛框架内设立“DLT沙盒项目”,在真实机构环境中测试DLT的可行性和技术障碍,相关成果将用于增强现有BOJ-NET系统,使日本国内资金结算基础设施更具韧性。

3.数字人民币稳步发展

2026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将数字人民币业务运营机构从10家扩容至22家,新增7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和5家城市商业银行,这是试点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运营体系扩容,城商行首次进入运营机构序列。

跨境支付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标志性进展。2026年,数字人民币国际运营中心将原有的跨境数字支付平台、区块链服务平台和数字资产平台三大业务平台整合升级为“数币达”(CBETS)跨境结算综合服务平台,启动品牌化运作。6月16日,数字人民币国际运营中心在上海与首批26家境内外金融机构签署CBETS直接参与者服务协议,业务可覆盖中国香港、中国澳门、新加坡、老挝、泰国、阿联酋、卡塔尔、巴西等国家和地区。CBETS支持两种互联互通模式:点对点双边直连(如与中国香港“转数快”、老挝LAPNet的对接),以及“中心—辐射”式多边互通,境外参与者可通过香港接入点“一点接入”。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介绍,平台在技术路线上兼容集中式系统和区块链系统,报文标准兼容ISO20022,可处理条码支付、汇款、贸易结算、投融资结算等业务,同时依托智能合约技术拓展担保支付、订单支付等增值服务。

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mBridge)扩容。澳门金融管理局于年初正式加入mBridge项目,6月2日首批11家澳门本地银行获准上桥交易,开通首日即完成23笔跨境交易,涉及中国内地、中国香港、阿联酋的跨境交易近13亿澳门元。据穆长春6月24日在夏季达沃斯论坛上披露的数据,自2024年6月mBridge进入真实交易持续运行阶段以来,已吸引49家商业银行参与,其中境外外资银行21家;截至2025年底,平台累计交易额折合近5000亿元,数字人民币在各币种交易额中占比约95.3%。穆长春表示,mBridge的最终目标是发展成为多边治理、平等互利模式下由央行共建、金融机构参与的新型金融市场基础设施。

三、AI智能体与加密金融的融合

2026年第二季度,AI智能体与加密金融的融合正从技术实验阶段进入规模化应用。目前,链上活跃AI智能体数量突破25万个,同比增长400%;自主AI智能体DeFi协议管理的总锁仓价值达到47亿美元;新部署的去中心化金融协议中68%包含AI智能体组件。这些数据表明,AI智能体正成为加密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

智能体与加密金融的融合发展,是“人机协同”从生产领域向金融领域延伸的重要信号。二者的融合不仅推动加密金融行业的创新,也对金融体系的制度安排提出了结构性挑战。

DeFi与AI的深度融合促成了“DeFAI”的兴起。AI智能体不仅执行交易,还参与协议治理、风险管理和流动性提供。在DeFi自动化管理方面,5月披露的一个500万美元多链DeFi基金案例显示,该基金采用5个专业化AI智能体分别负责数据层处理、无常损失监控、漏洞检测、收益策略评估和报告生成,部署后原本需要数小时的手工报告工作实现自动化,无常损失的再平衡响应时间从小时级缩短到分钟级。

在做市与流动性管理领域,Valkyrie Protocol运用AI优化Uniswap V3和V4的集中流动性头寸,管理资产规模5.4亿美元,其流动性提供者收入比被动流动性提供策略平均高出40%。在跨链套利领域,据Nansen数据,以太坊和Solana链上活跃的AI自主交易代理已超过1200个,排名前10的AI交易机器人5月累计收益突破2500万美元,操作成本仅为传统量化基金的千分之一。在市场预测领域,AI智能体在预测市场中的优势在于24小时不间断监控、情绪无偏决策和毫秒级响应,据AICoin数据,预测市场机器人的利润是人类的9.4倍。目前,Polymarket作为全球最大的去中心化预测市场平台,已形成专门的AI交易生态。在DAO治理中,AI智能体可以分析提案内容、评估风险、预测对协议长期价值的影响,并依据预设策略自动投票。比如Aragon生态中的AI Guardian项目通过自然语言处理解析提案文本,辅助人类成员决策。

同时,加密金融生态面向AI智能体的基础设施也在不断完善。x402协议作为A2A支付基础设施,AI智能体调用API、查询数据、使用计算资源时,可通过该协议自动完成微额支付。目前,x402协议已经获得Visa、Mastercard、Stripe等机构支持,表明A2A支付正与传统金融体系融合。2026年7月,欧易(OKX)推出AI Marketplace,允许用户列出AI智能体、智能体自主寻找工作、交易并建立链上声誉。

AI智能体之所以在加密金融中率先大规模应用,首先缘于技术架构的内在契合。加密金融基于分布式账本技术运行,交易通过私钥签名发起,合约执行通过预设代码自动完成,不需要传统金融中介的人工审批流程。智能体通过API调用和智能合约交互完成交易、执行策略、管理头寸,其运行方式与加密金融的技术架构高度同构。这种技术层面的天然适配,使加密金融成为AI智能体最先实现规模化应用的金融领域。

在制度层面,加密金融当前的发展阶段为智能体应用提供了充分空间。传统金融对参与主体有一系列刚性要求,诸如交易决策的可解释性、交易行为的可归责性、算法使用的审慎性审查等,但加密金融尚未对这些要求建立完整的制度框架,客观上允许新技术在较少约束条件下快速迭代和规模化。从技术演进方向看,加密金融探索的基于分布式账本、一定程度上去中心化的体系架构,确实反映了数智时代对金融基础设施的内在要求。未来金融体系的演进,可能需要借鉴分布式账本技术在透明度、可编程性和自动化执行等方面的优势,在有管理的框架下构建更具韧性的基础设施。

更深层次的原因是经济金融范式的转变。传统金融体系的一切制度安排——交易时间、清算窗口、合规审查周期、市场流动性供给都隐含一个前提假设:经济活动的主体是人,受生理节律和认知带宽的硬约束。人类每天的清醒时间不过十数小时,能够专注作出判断的时间则更少。然而,AI智能体正在从结构上突破这一约束。智能体不需要休息,可以全天候持续运行(智能体永不眠),不存在注意力的生理上限;同时,智能体的数量可以扩展,不像人类劳动力受人口规模和培养周期的约束。经济活动总量不再由“有多少人醒着在做决策”来决定,这意味着传统金融中基于人类注意力约束而设计的一系列制度安排,都将面临底层逻辑的重新审视。

不过也应看到,AI智能体在加密金融中的快速应用相当程度上建立在制度缺位之上,其背后存在显著的监管套利因素。目前,AI智能体自身存在若干与金融治理要求不兼容的特征:大语言模型的幻觉问题可能产生看似合理但事实错误的判断,其决策过程的黑箱特征使其不具备可解释性,自主运行的智能体使传统的委托-代理责任链条面临断裂。当智能体的决策过程难以解释、错误难以归因、责任难以追溯,“确保人工智能始终处于人类控制之下”这一原则在实践中面临严峻挑战。

AI智能体与加密金融只是初步探索,要与整个金融体系实现有机融合、协同发展,需要在技术与制度、硬件与软件等多个层面建设相应的基础设施。

身份与归责基础设施是最底层的前提。人类参与金融活动有成熟的KYC体系来确认身份、建立责任链条,AI智能体需要对应的身份认证和责任归属机制。每个参与金融活动的智能体需要可追溯的数字身份,能够关联到其部署者或运营者。当智能体自主做出决策并造成损失时,需要有明确规则界定开发者、部署者和运营者之间的责任分配。智能体的决策过程需要留下可审计的痕迹,以便事后追溯和问责。

交易与结算基础设施是运行层面的支撑。现有的A2A支付协议(如x402)初步解决了智能体调用服务时的微额支付问题,但深度融合还需要更完善的跨链互操作标准,使智能体能够在不同账本间无缝操作;需要更可靠的结算最终性保障,满足智能体高频自主运行对确定性的要求;需要面向智能体行为特征设计的流动性缓冲机制,防止大量智能体在特定市场条件下产生共振效应、加剧市场波动。

安全与治理基础设施防止自动化行为引发系统性风险。需要建立能够识别智能体异常行为模式的实时监控系统,包括策略突变检测、协调行为识别和功能偏离预警。需要引入断路器机制,当智能体驱动的自动化交易出现异常时自动暂停,阻断级联故障。需要开发行为层面的可解释性工具,至少做到能够重建智能体在特定时间点收到的输入、做出的决策和执行的动作,为审计和监管提供支撑。

制度与法律基础设施为上述各层提供法律依据。需要建立智能体金融活动的准入规则,明确智能体在参与金融活动前需要满足的技术标准和合规要求。需要在国际层面协调监管标准,防止智能体的跨境运行能力导致监管套利和突破资本管制。需要对现有金融法规的适用性做出明确指引,消除当前模糊状态对创新和监管的双重不利影响。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数字资产研究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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